Archive: 2026年2月24日

白银期货手续费怎么收取,一手要多少钱?

您好,白银期货手续费保证金都是按照合约价值的比例计算的,交易所手续费标准开平今合约价值的0.5%%收取,保证金比例12%,按照白银5000点算,一手手续费一开一平需要5000*15*(0.5%%+0.5%%)=7.5元,一手保证金需要:5000*15*12%=9000元。这些都是按照交易所标准比例收取的,手续费和保证金,期货公司都会在交易所的固收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的,每家期货公司各有不同,可以具体问一下自己的客户经理。

白银期货基础知识如下:

交易单位15千克/手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1元/千克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

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12%

合约交割月份1——12月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0:15,10:30~11:30,13:30~15:00晚上21:00~23:00

影响白银期货价格变动因素:供求关系,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世界主要货币汇率及黄金价格走势,基金投资方向,进出口政策,望投资者在交易期货的时候,能多维度分析,制定合理的交易计划,遵守交易原则。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点本人头像,主页可直接添加我微信详细交流。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深化资本项目管理改革,提升境内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扎实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现就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在境内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境内企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直接境外发行上市或发行境外存托凭证(以下统称境外上市)的相关资金管理事宜,适用本通知。

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对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涉及的业务登记、账户开立与使用、跨境收支、资金汇兑等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与检查。

三、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应在境外上市首个交易日起或超额配售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其注册所在地省级/计划单列市区域内银行(以下简称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外上市登记:

(一)书面申请,并附《境外上市登记表》(见附件1);

(二)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相关备案材料(按中国证监会要求无需事前备案的除外);

(三)境外发行或超额配售完成的公告文件。

银行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银行版资本项目相关模块为境内企业办理登记,并打印境外上市业务登记凭证,加盖银行业务印章后交境内企业。

四、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发生如下变更情形后,应持书面申请、最新填写的《境外上市登记表》及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材料、主管部门关于变更事项的相关备案或批复文件(如有)等,到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外上市变更登记:

(一)境外上市的境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持有流通股的境内股东信息等发生变更;

(二)完成境外股份注销,将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转为股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导致资本变动;

(三)境内股东增持、减持、转让、受让境外股份后导致境外上市的境内企业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四)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经中国证监会备案进行H股“全流通”;

(五)增发(含超额配售、向境内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购买资产等)股份。

其中,第(四)项、第(五)项应在变更事项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境外上市变更登记。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可在办理第(四)项、第(五)项变更登记时一并办理。

五、境内企业回购其境外股份,可使用境外资金和境内资金。境内企业使用境内资金的,应持书面申请并附《境外上市登记表》、回购相关交易真实性证明等材料,在拟回购前20个工作日内,向其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审核材料无误后,在系统为境内企业办理登记并打印回购业务登记凭证,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后交境内企业,境内企业凭回购业务登记凭证在所在地银行办理相关资金汇兑。由境内汇出境外用于回购的资金如有剩余或回购未达成,不得改变用途,应及时汇回境内。

六、境内企业(不含银行)境外上市相关资金汇兑应通过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账户代码为2103,收支范围见附件2),或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境内企业因境外上市业务需新开立资本项目-结算账户的,应凭境外上市业务登记凭证办理。

七、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如留存境外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证券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应在境外上市发行结束或超额配售完成之日前获得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并应符合相关跨境资金管理规定。

以人民币计价发行的募集资金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银发﹝2018﹞3号)相关要求。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应汇回至资本项目-结算账户存放和使用,可自主结汇。以人民币调回的,可汇回至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或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存放和使用。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应与招股说明文件或公司债券募集说明文件、股东通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开披露的文件(以下简称公开披露文件)所列相关内容一致。

八、境内企业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或非参与型优先股,参照外债管理规定办理外债登记、开户、汇兑等。境内企业将可转换债券转为股票的,应按规定办理外债变更或注销登记及境外上市变更登记。

九、境内企业从境外证券市场退市的,应持书面申请、退市公告等真实性证明材料到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外上市登记注销。

十、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后,其境内股东减持境外上市股份的,应在减持前或减持后30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境内股东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减持登记:

(一)境内股东书面申请,并附《境外持股变动登记表》(见附件3);

(二)关于减持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企业有关权力机构决议(如有);

(三)参与H股“全流通”的境内股东,应提供参加H股“全流通”业务的中国证监会备案材料,以及原非境外上市股份转境外上市股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需经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批准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银行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在系统为境内股东办理登记,并通过系统打印减持业务登记凭证,加盖银行业务印章后交境内股东。

十一、境内股东增持境内企业境外股份,应在拟增持前20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申请办理增持登记:

(一)境内股东书面申请,并附《境外持股变动登记表》;

(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应提供批准或备案文件;

(三)关于增持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企业有关权力机构决议(如有);

(四)前述材料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审核材料无误后,在系统为境内股东办理登记并打印增持业务登记凭证,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后交境内股东,境内股东凭增持业务登记凭证在所在地银行办理相关资金汇兑。

境内股东汇出境外用于增持的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不得改变用途,应及时汇回境内。

十二、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后,境内股东增减持等业务相关资金汇兑应通过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账户代码为2403,收支范围见附件2)或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境内股东因增减持业务需新开立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的,应凭增减持业务登记凭证办理。

十三、境内股东因减持、转让境内企业境外股份等所得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以外币调回的,应汇回至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存放和使用。以人民币调回的,可汇回至居民境外证券与衍生品账户或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存放和使用。

十四、境内企业及其境内股东因办理境外上市相关业务需要,可在境外开立账户,专项用于境外上市业务。

十五、境内企业及其境内股东在境内办理境外上市相关资金即期结汇、购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应通过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并遵循实需交易和套期保值原则。

十六、境外上市境内企业的国有股东需将减持该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股份的收入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的,应当由该境内企业代为办理。该境内企业应持国有股东需上缴社保基金的减持收入情况说明(包括减持应得资金测算说明和应缴、拟缴资金数额等)、境外上市业务登记凭证等材料,通过其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或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将相关资金直接划转至财政部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对应账户。

十七、境内企业向境外监管部门、交易所、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支付与其境外上市相关的合理费用,原则上应从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中扣减。需从境内汇出的,应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

(一)境外上市业务登记凭证;

(二)能够说明汇出(含购汇汇出)境外金额及对应事项的支付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境外机构应向境内税务部门缴税的,需提供代扣境外企业或个人税款等相关完税证明。

十八、H股“全流通”业务相关资金划转应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相关账户进行。中国结算应在境内银行开立H股“全流通”专用外汇账户(账户代码为2417),中国结算香港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香港)可开立境外外汇专用账户,用于H股“全流通”业务相关资金划转,账户收支范围见附件2。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公司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应通过中国结算直接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

十九、本通知所提境内企业、境内股东、相关境内金融机构及中国结算应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公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4版)》(汇发﹝2025﹞38号文印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及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报送账户、结售汇及收付等相关信息。

境内企业参加H股“全流通”的,境内证券公司应及时将逐笔涉外收付信息、业务编号等登记信息报送至中国结算或中国结算H股“全流通”专用外汇账户开户行。中国结算应在开户行协助下完成H股“全流通”涉外资金集中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

二十、相关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在业务登记、账户开立与使用、资金汇兑、上市费用境外扣减等方面做好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义务,并应完整保存相关申请及登记备案等材料备查。

二十一、本通知要求报送的相关申请及登记备案材料均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中文文本。具有中文及其他文字等多种文本的,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中文文本为准。

二十二、境内企业、境内股东及相关境内金融机构等违反本通知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可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二十三、境内金融机构境外上市资金管理相关事宜参照本通知办理,对银行类和保险类金融机构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结汇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十四、境内企业境外间接上市相关资金管理,另行规定。

二十五、本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十六、本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5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所涉外汇管理工作的批复》(汇复﹝2020﹞1号)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  境外上市登记表

附件2  境外上市相关账户管理一览表

附件3  境外持股变动登记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12月24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_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登记办理_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

华林证券股价连续4天下跌累计跌幅8.97%,南方基金旗下1只基金持396.86万股,浮亏损失726.26万元

2月13日,华林证券跌2.67%,截至发稿,报18.57元/股,成交5.30亿元,换手率1.04%,总市值501.39亿元。华林证券股价已经连续4天下跌,区间累计跌幅8.97%。

资料显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2-33层,成立日期1997年6月18日,上市日期2019年1月17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证券经纪、投资银行、信用业务、资产管理、证券自营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财富管理业务60.28%,自营业务26.39%,其他业务11.54%,投资银行业务0.98%,资产管理业务0.81%。

从华林证券十大流通股东角度

数据显示,南方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华林证券十大流通股东。南方中证500ETF(510500)三季度减持10.43万股,持有股数396.86万股,占流通股的比例为0.15%。根据测算,今日浮亏损失约202.4万元。连续4天下跌期间浮亏损失726.26万元。

南方中证500ETF(510500)成立日期2013年2月6日,最新规模1446.9亿。今年以来收益12.89%,同类排名576/5569;近一年收益44.3%,同类排名1205/4295;成立以来收益184.08%。

南方中证500ETF(510500)基金经理为罗文杰。

截至发稿,罗文杰累计任职时间12年301天,现任基金资产总规模1713.58亿元,任职期间最佳基金回报185.79%, 任职期间最差基金回报-47.6%。

股指期货交割日对市场走势有何影响?普通投资者该如何提前应对与规避风险?

股指期货交割日是期货交易流程中的关键节点,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按约定完成交割结算的日期。对于沪深300、中证500、上证50等核心股指期货品种而言,交割日的市场表现往往伴随特殊的波动特征,既可能出现“交割日效应”引发的短期震荡,也可能为投资者带来特定的交易机会。普通投资者若对交割日规则不熟悉、应对策略不当,容易被短期波动误导,导致交易亏损或错过合理的风险规避时机。想要平稳度过股指期货交割日,需深入理解交割规则、明确市场影响因素、掌握科学的应对技巧,才能在波动中守护自身交易收益。

股指期货交割日对市场走势有何影响?普通投资者该如何提前应对与规避风险?

核心认知:股指期货交割日的基础规则与核心要素

想要应对股指期货交割日的市场波动,首先需清晰掌握交割日的基础规则与核心要素,明确交割流程、结算方式等关键信息,避免因规则误解导致操作失误。目前国内核心股指期货品种均采用现金交割方式,交割结算价以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为准,这一定价机制直接决定了交割日的核心交易逻辑。

股指期货的交割周期通常为每月一次,交割日一般设定为每月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同品种的交割合约月份均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主力合约会在交割日前逐步切换至下一个合约。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无需参与实际交割,核心要求是在合约到期前平仓离场,避免进入交割月后因流动性下降、保证金比例提高等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平仓。

交割日的核心要素还包括持仓限制与交割手续费。监管部门对股指期货的持仓量有明确限制,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持仓限额不同,临近交割日时,未平仓的持仓若超过限额,可能面临强制平仓风险。交割手续费则由期货公司按规定收取,普通投资者若未在到期前平仓,参与交割还需额外支付交割手续费,增加交易成本。因此,提前规划平仓时机,是规避交割日额外成本与风险的核心前提。

市场影响:股指期货交割日的波动特征与“交割日效应”解析

股指期货交割日对市场走势的影响主要通过“交割日效应”体现,指临近交割日时,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价格会相互趋近,部分资金为规避交割风险或实现套利,会进行平仓、对冲等操作,从而引发市场短期波动加剧的现象。“交割日效应”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投资者需精准识别。

一是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收敛。由于交割结算价以现货指数为基准,临近交割日时,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会逐步向标的指数价格靠拢,两者之间的价差会不断缩小。若前期价差较大,套利资金会通过“买入现货、卖出期货”或“卖出现货、买入期货”的套利操作缩小价差,这一过程会带动现货指数和期货价格的短期波动。

二是市场成交量与持仓量变化。临近交割日,主力合约的持仓量会逐步下降,部分投资者会提前平仓离场,切换至下一个主力合约;同时,套利资金和对冲资金的操作会导致成交量短期放大,尤其是交割日前1-2个交易日,成交量往往会出现明显提升。这种量能变化会加剧市场的短期震荡,对短线交易投资者的操作难度提出更高要求。

三是市场情绪的短期波动。部分投资者对“交割日效应”存在恐惧心理,临近交割日时会盲目平仓,导致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而机构投资者的大额对冲操作也可能引发市场局部波动,尤其是在市场本身处于震荡行情时,“交割日效应”的影响会更加明显。但需注意的是,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成熟与监管的完善,“交割日效应”的影响力度已逐步减弱,并非每次交割日都会出现大幅波动,投资者无需过度恐慌。

应对策略:普通投资者交割日的核心操作要点与风险规避

普通投资者应对股指期货交割日,核心原则是“提前规划、理性应对、严控风险”,避免盲目跟风操作,结合自身交易风格与持仓情况制定针对性策略。具体操作要点可分为三个方面。

提前梳理持仓,规划平仓时机。投资者需提前关注所持股指期货合约的到期时间,在交割日前1-2周明确平仓计划,避免临近交割日因流动性下降、价格波动加剧导致无法顺利平仓。对于短线交易投资者,建议在交割日前3个交易日内逐步平仓离场,切换至下一个主力合约进行交易;对于中长期投资者,若持仓方向与市场趋势一致,可在确保流动性充足的前提下,适当延长持仓时间,但需密切关注保证金比例变化,及时追加保证金,规避强制平仓风险。

理性看待波动,规避情绪化操作。交割日当天,市场可能出现短期震荡,投资者需保持冷静,避免因价格小幅波动而情绪化平仓或开仓。建议提前设置合理的止损止盈点位,若持仓出现盈利,可提前锁定部分收益;若出现亏损,需严格执行止损策略,避免亏损扩大。同时,避免在交割日当天重仓操作,单次开仓仓位不宜超过总资金的20%,剩余资金作为备用资金,应对突发行情。

关注市场信号,结合多维度分析。交割日的市场波动受现货指数走势、资金流向、宏观经济数据等多重因素影响,投资者需结合标的指数的支撑位与阻力位、市场资金流向、成交量变化等多维度信息综合判断,而非单纯依赖“交割日效应”的惯性认知。例如,若交割日当天有重大宏观经济数据发布,需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避免数据发布后市场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

此外,投资者还需熟悉不同股指期货品种的交割规则差异,针对沪深300、中证500等不同品种的波动特性,调整应对策略。同时,定期总结交割日的交易经验,分析每次交割日的市场表现与自身操作得失,优化交易策略,逐步提升应对交割日波动的能力。总之,股指期货交割日并非“洪水猛兽”,只要掌握核心规则、理性应对波动、严控交易风险,普通投资者完全可以平稳度过交割周期,实现稳健交易。

华林证券股价涨5.39%,华宝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十大流通股东,持有362.7万股浮盈赚取348.19万元

2月4日,华林证券涨5.39%,截至发稿,报18.77元/股,成交4.21亿元,换手率0.85%,总市值506.79亿元。

资料显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2-33层,成立日期1997年6月18日,上市日期2019年1月17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证券经纪、投资银行、信用业务、资产管理、证券自营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财富管理业务60.28%,自营业务26.39%,其他业务11.54%,投资银行业务0.98%,资产管理业务0.81%。

从华林证券十大流通股东角度

数据显示,华宝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华林证券十大流通股东。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512000)三季度增持41.67万股,持有股数362.7万股,占流通股的比例为0.13%。根据测算,今日浮盈赚取约348.19万元。

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512000)成立日期2016年8月30日,最新规模397.72亿。今年以来亏损3.16%,同类排名5445/5562;近一年收益8.26%,同类排名3883/4285;成立以来收益12.2%。

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512000)基金经理为胡洁、丰晨成。

截至发稿,胡洁累计任职时间13年115天,现任基金资产总规模1013.58亿元,任职期间最佳基金回报162.35%, 任职期间最差基金回报-98.01%。

丰晨成累计任职时间10年87天,现任基金资产总规模737.31亿元,任职期间最佳基金回报112.4%, 任职期间最差基金回报-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