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安全、高效 四川交行打造更专业的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服务

便利、安全、高效 四川交行打造更专业的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服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枢纽,伴随着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加速推进,银行业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服务承担了更加重要的使命。今年以来,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四川交行”)积极响应“四川省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服务提升年活动”号召,围绕“稳外资、稳外贸”工作部署,立足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提升专业性,参与开展各项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优化跨境业务办理流程,助企纾困、惠企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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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行承办2022年“增便利、避汇险、惠民生”四川省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服务提升年活动

外汇收支更便利

今年上半年,国家外汇局加大外汇助企纾困和改革开放力度,在全国推广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提升跨境贸易新业态结算便利性。今年4月28日,四川交行获批“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资格,首批纳入便利化的成都市优质企业共6家,其中4家为中小企业。截至11月末,四川交行已为这6家企业办理贸易收支便利化业务1315笔,涉及金额约1.63亿美元。目前,第二批便利化优质企业名单的报审工作也正在进行。

在个人外汇业务领域,四川交行在年初获得海外人才用汇便利化试点资格后,开始周密部署试点业务。通过四场专题培训,进企业宣传引导,积极为企业高端或专业人才用汇需求提供便利化服务。截至11月末,已为7个国家的海外人才提供了便利化外汇服务。

在一次性外债线上登记方面,四川交行致力于通过便利操作提质增效。通过线上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四川交行落地了四川省首笔成渝外债便利化登记业务,助力企业实现“一次登记,自由借用”,减少企业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目前已为多家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同时积极推行“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的便利化政策。

在跨境人民币结算方面,四川交行稳步推进结算便利化工作,按月梳理跨境人民币结算额较大的企业,建立《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企业名录》,跟进重点领域跨境结算需求,梳理境外承包工程重点企业,将优质企业推荐入库,精准制定便利化专属方案,引导企业扩大人民币在跨境结算中的使用。截至11月末,四川交行为跨境人民币便利化优质企业结算累计金额达28.37亿元。

在全力推进外汇收支便利化的进程中,四川交行也不断优化线上结算功能,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提升外汇业务数字化水平。截至11月末,四川交行为涉外企业办理电子单证便利化业务较去年同期增长约56%。通过网银和“单一窗口”自助渠道完成在线汇入汇款款项性质确认笔数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81%,涉及出口收汇金额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20%。

“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体现自我约束和信用激励机制的外汇收支便利化,不仅提升了四川交行在贸易外汇收支领域的服务能力,也实现了银行与信用优良企业的合作共赢。

汇率风险管理更完善

今年以来,四川交行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深入了解企业外汇服务需求和困难,打通外汇服务“最后一公里”,助力四川省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5月10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四川交行作为主会场承办银行,成功举办了“2022年四川省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服务提升年活动启动仪式暨汇率避险银企对接专题活动”。为配套活动开展,四川交行印制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宣传折页》等物料,通过客户经理上门营销以及网点厅堂摆放等方式,推进助企纾困和便利化政策宣传。

四川交行一直致力于积极开展外汇政策指导与宣传工作,为四川涉外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2021年,四川交行成功落地全国首单政银担模式下中小企业远期结售汇业务,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降低交易成本,展开套期保值管理,推动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为加强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导和服务,四川交行也多措并举,帮助中小微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意识。通过举办“汇率避险”专题客户活动和多场“一对一”客户沙龙,分享汇率变动形势,宣导风险中性理念;制定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业务“首办户”拓展行动专项方案,给予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业务“首办户”返利;根据中小微企业实际情况减免风险保证金,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针对重点客户,四川交行还积极开展“一户一策”上门走访精准宣传推广,实地拜访企业、现场了解客户需求、提供针对性产品服务方案。

2022年6月,四川交行利用离在岸优势资源,通过“离岸跨境融资+汇率风险管理方案”为四川绵阳一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四川交行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高效便捷融入低成本资金,该案例也作为服务专精特新企业优秀案例,在全国银行业间推广发布。

优质便捷的外汇避险管理能力,也让四川交行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截至11月末,该行结售汇套保客户同比增长277.78%,其中中小微企业套保客户同比增长666.67%。

跨境业务办理更高效

针对跨境贸易快速发展下的新需求,四川交行聚焦进出口客群,满足客户跨境金融需求。

2021年7月,四川交行成功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接入CIPS(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标准收发器(企业版)。通威股份也因此成为全国首家部署CIPS标准收发器的实体经济型民营企业。

据了解,CIPS标准收发器由跨境清算公司研发,是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之间、直接参与者与企业之间的通讯组件。CIPS标准收发器企业版的上线,有利于帮助企业实现高效便捷的本外币跨境收付体验,提升跨境支付效率,同时降低手续费。2022年1月,四川交行再次帮助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成功搭载CIPS标准收发器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这也是首家大型企业集团的境外平台公司接入CIPS系统。

2022年9月,成都疫情期间,四川交行全力保障外汇服务不断档,确保各项跨境金融业务服务的持续性。利用“Easy汇”线上汇款功能,实现了客户足不出户、线上操作办理个人留学学费、企业货款收支等业务的需求,当月办理汇款106笔,金额2.74亿美元。

与此同时,四川交行还为2家制造业企业办理4笔跨境贸易融资业务,累计发放金额8197万美元,并充分利用一次性外债登记免除企业逐笔办理外债签约登记的政策便利化,为高新技术企业办理1笔离岸全口径融资900万美元,保障企业在疫情期间经营周转的用款需求。

为避免因货物长期滞港导致企业承担额外费用,四川交行还在疫情期间为多家涉外企业紧急办理出口交单、进口来单以及单证项下收付款业务,累计办理金额折合约3962万美元,确保相关企业国际贸易业务的顺畅运营。

站在新征程的起点,四川交行坚持与时代同步、与政府同心、与人民同行,以昂扬的姿态,为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贡献金融力量。

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后退税手续有哪些变化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第2号),规定从1日起,改革我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取消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并在、、、(不含)、(不含)、、6个省(市)进行试点,其试点地区企业申报退税不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函64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后的政策规定。至此,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打破了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传统模式,标志着我国出口货物无纸化退(免)税模式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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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企业申报退税分清两种时限

根据《通知》要求,试点地区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用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也不必向税务部门提供纸质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以及相应的电子核销信息。对此,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试点地区企业要分清两种情况:一是不用核销的时限。《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39号)规定,试点地区企业1日前报关出口且截至该日尚未核销的出口业务,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假设某试点地区企业是按申报期办理出口退(免)税并在210天内进行收汇核销的,12日出口的货物如果至12月1日还未进行核销的,可不用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64号)规定“出口企业到期仍未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货物已退(免)税款一律追回;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的规定进行处理,在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前提下,视为正常业务申报退(免)税。二是需要核销的时限。1日前已核销的出口业务,还应按其原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办法,提供相应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以及相关信息。如还是按申报期办理出口退(免)税并在210天内进行收汇核销的试点地区企业,假设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满210天的时间为11月28日。那么,该企业应当在11月28日前进行收汇核销并收齐单证或电子核销信息,按国税发64号文件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事宜。否则,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但已申请延期核销的除外。

税务部门审核退税区分四类问题

根据《通知》要求,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对企业在试点期间报关出口的货物办理出口退(免)税,不再审核企业的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及相应的电子核销信息;对试点地区已经试行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核销单的出口企业,税务部门也不再审核其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因此,税务部门如何处理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十分关键,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应当区分四类问题:一是1日前出口并已核销的,应当对其纸质单证或出口收汇核销单信息进行人工审核和信息挂审,按原政策规定比对相关数据是否相符,再办理出口退(免)税(出口收汇已核销信息以试点地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31日前传送给税务部门的为准)。二是1日前已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但未收到外汇管理部门传递的核销单信息,应在取得相关出口收汇核销单信息后,再办理出口退(免)税事宜。三是1日前已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但未核销或逾期核销的,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延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89号)有关规定,分析是否属于网上核销系统、信息传输等原因造成的逾期核销。否则,对相关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四是1日前其他未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及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不再审核出口收汇核销单或电子核销信息。如出口货物超过12月1日未到收汇核销期限的。

部门之间信息交换采用两种方式

虽然试点地区取消了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制度,并且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不再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及信息,但是,对于税务部门“信息管税”仍然是当前加强税收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外汇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在其他方面的数据信息与企业外汇收支情况相互进行交流很有必要。根据《通知》要求,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外汇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和信息。按照外汇部门对企业的分类管理信息,出口企业货物贸易收汇逐笔数据和B类、C类企业的总量核查数据。二是税务部门向外汇部门提供的信息。按照税务部门对出口企业的分类管理信息,以及检查发现的收汇异常信息和出口退税骗税企业信息,同时包括出口退税审核关注商品目录。

退税申报企业注意两方面事项

此次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有利于出口企业从事贸易、规避外汇风险、降低社会成本和加快出口退(免)税进度。但目前出口退(免)税审核配套操作系统还未升级完善到位,现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参数配置还要求比对出口货物收汇销核单信息。因此,在国家税务总局新审核系统未下发之前,建议试点地区企业注意两方面事项:一是对12月1日前已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的单证,应及时到外汇管理部门或在网上核销系统中进行核销,并在所属期内做单证收齐申报退税;二是对在12月1日之后到期核销以及出口的货物,应在所属期内暂按单证不齐处理,等待税务部门新审核系统下发后,再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撤销单证不齐标,做收齐单证申报退(免)税,但注意按单证不齐的处理必须在退(免)税申报期之内。同时,试点企业应关注当务部门发布的此方面的通知,防止操作不当或理解有误而带来税收风险。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延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89号)规定,对出口企业受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逾期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税务机关可在对出口企业其他退税单证、信息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因网上核销系统、信息传输等原因致使出口企业逾期收汇核销的,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潍坊诸城农商银行推行外汇便利化 涉外企业定制专属服务

大众网记者 钟耀萱 通讯员 董红兰 潍坊报道

诸城农商银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外汇局“优汇服务进万家”“优汇服务进百县”活动号召,始终站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立场,充分发挥普惠金融主力军作用,依托广泛的网点布局和专业的服务优势,扎实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服务活动,推动外汇便利化生根发芽。

宣传覆盖更广。诸城农商银行围绕外汇基础知识、外汇政策动态、汇率风险管理、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措施及业务办理流程等核心内容,全力构建多维度、立体化宣传体系。线下,组建国际业务服务精英团队,深入企业一线,采用“一对一”定制服务、“老带新”精准帮扶以及“政银保企”联合宣讲等多元化形式,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升政策知晓度与满意度。2024年成功举办联合宣讲活动3场,惠及企业210家,完成“一对一”走访宣传356家,解决政策咨询和业务难题45项。线上,积极拥抱新媒体,在微信公众号设立国际业务专栏,定期推送政策解读;灵活运用抖音、视频号等平台,发布生动有趣的政策宣传视频,让外汇政策深入人心,累计受众超过2万人次。

纵深服务更优。诸城农商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外籍人员支付便利化政策要求,紧盯跨国商旅市场需求,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发放服务指南、开设绿色通道等措施,实现外币兑换服务精准高效。2024年已为59名个人客户办理结售汇业务,总额达到16.4万美元,外币现钞兑换4.5万美元。对于涉外企业,诸城农商银行量身打造“一企一策”专属服务方案,建立291个银企在线交流群,国际业务服务精英团队实时响应企业需求,累计解决疑难问题139件,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时效性。

政策落地更实。为确保外汇政策精准落地,诸城农商银行发挥企业服务反馈机制作用,通过线上线下问卷调研,及时了解企业诉求与政策堵点,持续优化服务流程。以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便利化金融服务为核心,不断加大推广应用力度,为23家企业提供“名录登记+开户+跨境人民币激活”一站式综合服务,为跨境人民币企业实行便利化结算2.98亿元,为3家企业实施远期结售汇锁汇策略,助力29家企业通过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获得融资5343万美元。

在下步工作中,诸城农商银行将继续深化对中小微涉外企业的帮扶支持,不断加大外汇及人民币便利化政策的宣传应用力度,为进一步提升涉外经济服务质效贡献农商力量。

外汇管理局通报外汇违规案例 华夏民生等多银行上榜

中国网财经7月24日讯 据外汇局网站消息,2018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华夏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在企业提交虚假提单的情况下,违规办理转口贸易购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200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两年。

案例2: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年1月至8月,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在企业提交虚假提单的情况下,违规办理转口贸易购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600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并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案例3: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杭州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年3月至8月,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在企业提交失效及与交易无关提单的情况下,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131万元人民币。

案例4: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7年7月,北京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在企业重复提交提单的情况下,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84万元人民币。

案例5:锦州银行大连分行违规办理贸易融资案

2015年9月至10月,锦州银行大连分行凭其他企业的海关报告单为某企业违规办理贸易融资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52.98万元人民币。

案例6:徽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违规办理贸易融资案

2016年9月至11月,徽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在企业重复使用海关报关单的情况下,违规办理贸易融资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40万元人民币。

案例7:民生银行厦门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2240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

案例8:广州银行深圳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广州银行深圳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295.8万元人民币。

案例9: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分行在企业境外贷款已经发生不良、明知担保履约义务确定发生的情况下,违规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

案例10:韩亚银行广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7月至12月,韩亚银行广州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216.26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业务六个月,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案例11:天津银行第六中心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天津银行第六中心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740.25万元人民币。

案例12:中国银行莆田分行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中国银行莆田分行为个人分拆办理售付汇和外币现钞提取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三十四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70万元人民币。

案例13: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未按规定审核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资金性质办理个人结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六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43万元人民币。

案例14: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凭虚假物流信息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金额合计1558.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530.8万元人民币。

案例15: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通过系统自动设置办理分拆购付汇,金额合计1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07.45万元人民币。

案例16: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违反外汇管理规定案

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超出核准范围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国际收支申报错误。

上述行为违反《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第六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七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案例17: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外汇管理规定案

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备案程序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未按规定报送异常风险报告等资料。

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案例18: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外汇管理规定案

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办理跨境付款业务,且国际收支申报错误。

上述行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第九条、第六条等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62.5万元人民币。

案例19:青岛泽瑞凯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月至12月,青岛泽瑞凯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使用虚假合同、发票,对外付汇1692.8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60万元人民币。

案例20: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7月,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虚假合同、发票,对外付汇2296.8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九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700万元人民币。

案例21: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虚假贸易融资案

2016年1月至12月,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凭无效交易单证及重复使用交易单证办理贸易融资,金额合计1666.7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处以罚款525万元人民币。

案例22:南京萨穆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非法结汇案

2013年8月至2016年6月,南京萨穆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构造虚假合同办理资本金汇入并结汇346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构成非法结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以罚款429.89万元人民币。

案例23:广东鹤山市睿顺销售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资本金结汇用途案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鹤山市睿顺销售有限公司虚构资金用途办理资本金汇入并结汇2541.1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构成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处以罚款112.5万元人民币。

案例24:湖南籍钟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钟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4371.1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05.9万元人民币。

案例25:四川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2月至8月,邓某为实现非法获利目的,通过地下钱庄多次将人民币与港币相互兑换,违规金额合计1362.35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4.36万元人民币。

案例26:广东籍许某私自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许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某公司向境内企业付款6000万元人民币,私自购买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70万元人民币。

案例27:河北籍赵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赵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本人及他人共计55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产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45.3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1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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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析作为一种基于历史数据和图表模式来预测未来价格走势的方法,已成为许多交易者寻找投资机会的重要工具。通过精心分析蜡烛图、移动平均线、RSI等多种技术指标,交易者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趋势,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交易决策。技术指标就是研究价格走势的规律,并据此推测未来价格的可能性变化。不管是哪一种指标,最终目的都是研究多头(买方)与空头(卖方)的力量对比。下面介绍其中5种比较受欢迎且易于掌握的指标及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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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移动平均线(Moving Average,MA)

移动平均线是通过计算某段时间内的平均价格而生成的曲线,通常用于识别趋势的转折点、支撑位和阻力位。当价格线(蜡烛线)在MA上方并紧贴MA时,MA起支撑作用,是买入信号。当价格线在MA下方,MA起阻力作用,形成卖出信号。注意:如果价格线偏离MA太远,价格会出现回归即靠近MA的需求。MA可以分为简单移动平均线(SMA)和指数移动平均线(EMA),EMA在SMA的基础上给与最近的价格更高的权重,因此对新趋势更加敏感。

2. 布林带(Bollinger Bands)

布林带是一个由美国技术分析师约翰·布林格(John Bollinger)开发的技术指标,由上轨(通常是SMA20)、中轨、下轨三条线组成,用于衡量资产的超买或超买情况。当价格逼近上轨线,表明市场处于超买状态,因此可能会下跌,形成卖出信号;当价格靠近下轨时,表明处于超卖,因此紧接着可能会上涨,形成买入信号。如果处于中轨线,既不超卖也不超卖,延续前面的行情(若先前上涨就继续涨,如若是下跌就继续下跌)。

3. 相对强弱指数(Relative Strength Index,RSI)

RSI也具有判断资产超买超卖的预示功能,同时还可以衡量资产价格变动的速度与强度。 RSI的计算是基于某段时间的平均涨跌幅,并将其转换为0-100的取值,而时间段通常使用14日,但是可以根据需求修改。RSI值在70以上被视为超买区域,预示着市场过度购买,存在抛售下跌的风险;RSI值在30以上被视为超卖区域,预示着市场过度卖出,存在买入上涨的信号。此外,如果RSI与价格线背离(即波动变化方向相反),价格趋势可能会反转。也就是说,原来上涨可能会变为下跌,而原来下跌可能变为上涨。

4. KDJ

类似布林带和RSI,KDJ也是一种衡量超买超买的技术指标,而且也包含三条线,分别是K、D、J,它们的取值范围在0-100区间。当K线超过80且向下交叉D线时,表明资产处于超买状态,形成下跌信号;如果K线低于20且向上交叉D线时,表明资产处于超卖状态,形成上涨信号。 J线是K与D线的差值,主要起着确认的作用。

5. 移动平均汇聚/散发指标(MACD)

MACD主要用于判断资产价格趋势的转折点和进行交易信号的生成,主要包括DEA、DIF与MACD柱状图三部分,它们都是由快速线、慢速线加工得到。金叉死叉:当DIF向上突破DEA时,预示着上升趋势,产生买入信号(金叉);当DIF向下跌破DEA时,预示着下降趋势,产生卖出信号(死叉)。MACD柱状图:当MACD柱状图位于正值时,表明快速线高于慢速线,预示上升趋势;当MACD柱状图位于负值时,表明快速线低于慢速线,预示下降趋势。如果MACD与价格线背离,预示着趋势反转。

除了上述指标,还有许多,比如WMA、VWAP、OBI、CCI、WR等等。然而,不管是哪一个指标,都是试图衡量多空力量。如果多头强,预示着上涨;如果空头更强,预示着下跌。除了上述指标,交易员还需要关注一些数据,比如交易量、资金流向、恐慌/贪婪指数等等,它们也能反映出市场力量偏向。

此外,还可以了解爆仓量、未平仓合约、多空比、资金费率、TVL、链上转账、巨鲸持仓、钱包地址数等等。

然而,即使是最有经验的交易者也无法时时刻刻关注市场的每一个变动,更不用说能够无误地解读所有数据和图表。在动荡不定的加密货币市场中,及时准确的市场分析和有效的交易策略是赚取利润的关键。3EX AI交易平台正是基于这一理念而设计,旨在帮助用户赚更多的钱,帮更多的用户赚钱。这就是为什么3EX AI交易平台成为一个革命性的解决方案。3EX AI交易平台利用最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为用户提供实时的市场分析和交易策略,让交易变得更加简单、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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