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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个人外汇、纸黄金买卖业务管理办法-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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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八条 中信银行以在期权合约到期日当日北京时间14:00 时中信银行即期外汇报价确定基准汇率。中信银行个人外汇期权交易单位为手。如有变动,以中信银行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 三 ) 止损委托 按交易方向判断,客户以劣于市场的价格预设交易指令,当中信银行的报价达到或突破指定价位时按客户指定价格完成交易的买卖指令。中信银行保留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随时调整合约期限的权利。 期权合约种类,中信银行个人外汇期权合约种类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针对标的货币对,看涨期权内涵指看涨被报 — 54—价币兑报价币的汇率;看跌期权内涵指看跌被报价币兑报价币的汇率。 第六条 以上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个人外汇期权交易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影响个人外汇期权交易价格的所有因素,客户在参与个人外汇期权交易前,应认真阅读《中信银行个人外汇期权交易规程》,对其它可能影响个人外汇期权交易或个人外汇期权交易价格的因素也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了 — 53—解外汇期权合约买卖业务的基本原理,熟知本交易规程,并将严格按其操作,能够承受因参与个人外汇期权交易而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 客户在参与个人外汇期权交易前,应充分了解所交易的外汇期权合约的内容。 五、协议的生效、补充与终止 — 50—(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 49—(二)双方均确认本协议文本与《中信银行个人外汇期权交易规程》的内容,对本协议和交易规程的内容完全知晓,并接受本协议和交易规程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的一切委托及相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协议之约束。 。 ,所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在甲方的信息相符,否则甲方工作人员或系统将拒绝执行其委托指令。 ,最后的成交价格以甲方的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第二十九条 所有客户的委托指令投放成功与否、委托成交与否、成交时间、成交价格、交易种类、合约数量等均以中信银行交易系统中的记录为准。 第二十三条 隔夜损益计算 中信银行交易系统在日终时自动计算客户隔夜损益,同一合约下每日隔夜损益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客户获得的隔夜收益 =客户买入货币的合约名义金额 *该币种拆放利率 /360(同时按照即时汇率中间价折算成指定货币) 客户支付的隔夜成本 =客户卖出货币的合约名义金额 *该币种拆借利率 /360(同时按照即时汇率中间价折算成指定货币) — 43—当(客户获得的隔夜收益 客户支付的隔夜成本)> 0 时,银行向客户支付隔夜损益,当(客户获得的隔夜收益 客户支付的隔夜成本)< 0 时,银行向客户收取隔夜损益。客户在进行即期交易时,可在中信银行交易系统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容忍点差,如果在银行确认交易 时,汇率差异在容忍点差范围内,则以银行确认时的汇率成交,否则不予成交。 第十六条 交易密码 中信银行个人外汇保证金电话交易有交易密码,初始密码与“理财宝卡”交易密码相同,客户可通过电话、柜台等渠道修改电话交易密码。客户指定价格与中信银行当前报价之间的差价应大于等于 5 个 点。客户在完成交易后,可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柜台进行交易查询。中信银行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报价一般为五位数字。 冻结保证金:未成交委托的基本保证金之和 。 平仓委托:平仓委托是对已成交开仓委托进行货币对相同 、方向相反的平盘交易,并生成实际损益的过程。中信银行在日终时将根据客户已成交的货币对和交易方向以及《中信银行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隔夜损益表》向客户收取或支付隔夜损益(隔夜损益解释见 — 35—第三章)。 第二章 风险提示 第五条 鉴于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风险较大,中信银行在此郑重提示客户仔细阅读本规程内容,以便正确全面地了解 — 34—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风险。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如对调整内容有异议应及时到甲方营业网点提出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六条 乙方所有的成交委托,正常情况下成交当日入账。 第十一条 乙方进行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须保管好个人认证信息,如证件号、交易密码、登录密码等。 第七条 乙方在甲方营业网点办理开通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手续,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本人名义开户的理财宝卡等前往甲方营业网点,并签订本协议书。甲方报价实行钞汇同价,所有报价将根据市场变化而随时发生变更。 第二十二条 所有客户的委托指令投放成功与否、委托成交与否、成交时间 、成交价格、汇率、交易种类、交易数量等均以中信银行交易系统中的记录为准。 第十六条 交易密码 中信银行个人外汇实盘电话交易有交易密码,初始密码与“理财宝卡”交易密码相同,客户可通过电话、柜台等渠道修改电话交易密码。 ( 四 ) 二择一委托 客户同时设立一个止损委托和限价委托,当中信银行的报价到达其中任何一个价格时完成交易,同时撤销另一个委托的买卖指令。 第十三条 交易渠道 交易渠道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两种渠道。 第十条 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为进行个人外汇实盘交易的价格,报价方式为:报价式左边为银行买入价,报价式右边为银行卖出价,客户买入被报价币使用卖出价,卖出被报价币使用买入价。 第七条 个人外汇实盘交易业务实行资金全额交易。 甲方:(业务章)乙方:(签字 /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2 中信银行个人外汇实盘交易规程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中信银行个人外汇实盘交易,是指在中信银行存有外币存款的个人客户,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按照中信银行交易系统提供的根据国际市场汇率制定并实时变化和调整的 — 21—外汇报价,通过中信银行提供的交易渠道和系统,进行可自由兑换货币之间的外汇交易。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保证遵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个人外汇实盘交易的相关管理规定。乙方在委托后通过系统确认委托是否成交,如有疑问,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查询,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进行查询、确认,则按已确认委托成交处理。凡通过以上认证信息验证完成的交易, 不论其是否需要书面确认均视同乙方本人所为。乙方应确保在实施此交易期间,理财宝卡处于正常状态且资金充足不致影响交易。甲方报价实行钞汇同价,所有报价将根据市场变化而随时发生变更。 针对此类情况,各分行应事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客户协议书及交易规程向客户进行说明和风险揭示,以规避可能造成的客户投诉等情况。 “静态点差报价模式”:系统根据总分行成本价计算中间价,然后通过中间价加减客户的买卖 点差形成对客户的报价。 第二十六条 交易金额 个人外汇实盘交易客户起点交易金额为等值 10 美元 , 单笔最高交易金额为等值 3,000,000 美 元; 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客户需在专户内存入等值 500美元的保证金方可进行交易;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采用标准合约进行买卖,每份标准合约为 1 手,金额相当于 10,000 个被报价币货币单位,最低买卖数量为 1 手,单笔交易最高买卖数量为 300手。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柜台进行签约。客户没有设定委托有效日期的,默认为委托当日(交易日)有效。 (一)即时 委托是指以立即有效的价格完成 交易的买卖指令,成交价格为我行交易系统的当前报价。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总行零售银行部 总行零售银行部是我行个人外汇、纸黄金买卖业务的组织和管理部门,相关职责如下: ,牵头组织和协调总行各部门工作的开展,确保我行本业务的正常运行; 、纸黄金买卖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负责对分行外汇、纸黄金业务品种的启停设置; ; 、考核和营 销推动; ; 、纸黄金买卖业务中与本部门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分行向总行申请开办个人外汇、纸黄金买卖业务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一)外汇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个人外汇、纸黄金买卖业务实施细则; (三)个人外汇、纸黄金买卖业务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名单、履历,取得总行外汇业务资格认证的情况; (四)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系统管理员设置申请; (五)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实盘交易点差表; (六)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第六条 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是指客户在我行存入一定数量的指定货币做交易保证金后,可按保证金一定融资倍数的金额,对我行指定的若干货币对进行买入或卖空的操作,从价格波动中获得损益的交易方式。 第三条 凡遇我国法定节假日和主要国际金融市场假日,我行可暂停个人外汇、纸黄金买卖业务。 第十一条 分行申请开办个人外汇、纸黄金买卖业务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一)已获得外汇经营许可证 。 第十七条 我行个人纸黄金买卖采用名义金交易方式,不可进行实物交割,客户向银行卖出纸黄金时也无需向银行支付实物金。 (五)一级分行 各一级分行负责本分行辖内个人外汇、纸黄金买卖业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相关职责如下: 、纸黄金买卖业务各项 办法、规定和流程,制定分行的实施细则,确保总行的各项办法、规定和业务流程的落实; — 7—2. 负责辖内个人外汇、纸黄金买卖业务的管理,组织辖内业务培训及业务制度检查,指导辖内各营业机构开展业务; 3. 负责分行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操作、管理系统的参数设置、市场营销、统计分析和事后监督; 、纸黄金买卖业务的相关业务凭证和法律文件; 、纸黄金买卖业务的开发、测试以及上线等工作; 、纸黄金买卖业务中与本分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六)撤单委托是指是撤销委托的指令,只有对未成交的委托才可以设置撤单委托指令。 第二十三条 个人外汇期权交易限价委托 挂盘买入时,挂盘价格低于期权合约的当前卖出价;挂盘卖出时,挂盘价格高于期权合约的当前买入价。 (四)个人纸黄金实盘和保证金交易品种为伦敦现货金,交易代码为 XAU,以美元进行报价。 第二十七条 交易报价 我行个人外汇、纸黄金买卖业务实行二级报价体系,即总行制定总分行成本价,分行制定对客户的报价。 第二十九条 个人外汇、纸黄金买卖交易系统记录每笔交易成交时的总分行成本价和外汇 /纸黄金买卖交易价,并根据成本价和交易价计算分行每笔交易的损益。 第十章 附则— 14—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总行零售银行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对《中信银行个人外汇实盘交易规程》完全清楚,对进行个人外汇实盘交易可能发生的风险及交易操作规则有充分和详细的了解。 第九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交易渠道进行个人外汇实盘交易时,所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在甲方的信息相符,否则甲方工作人员或系统将拒绝执行其交易指令。如果乙方未依约定及有关交易规则委托,导致委托未能执行,则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若甲方因国家有关规定或自身内部管理需要对本协议所涉及个人外汇实盘交易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甲方将在其营业网点或网站予以公告,公告调整的内容一经公告即生效,并直接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二十六条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 第四条 客户进行个人外汇实盘交易委托时,须了解外汇买卖业务的基本原理,熟知本交易规程,并严格按其操作,若因操作失误等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三章 交易规则 第九条 交易币种 中信银行个人外汇实盘交易币种包括美元、港币、日元、英镑、欧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 、澳大利亚元八个。 第十一条 中信银行个人外汇实盘交易钞汇同价,即均按中信银行公布的个人外汇实盘交易实时报价进行交易,并可根据客户类别和单笔交易金额分档报价(具体优惠规定以当地中信银行公布为准)。客户指定价格与 中信银行当前报价之间的差价应大于等于 5 个点。 第十五条 委托有效日期,最长不超过 10 天。 第四章 其它规定 第十九条 中信银行个人外汇实盘交易的报价以中信银行通过交易系统发布的价格为准。公布方式为中信银行在营业网点或网站公告或中信银行所确定的其它适当方式。乙方持有的所有外汇保证金交易合约损益都会在平仓后按照平仓价格转换为外币 ,并入外汇账。 第八条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并由乙方在理财宝卡内存入交易所需的外币存款后,乙方经申请并按照甲方的规定开通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相关功能后,即可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向甲方发出交易指令。 第 十四条 在买卖委托过程中,一旦乙方委托指令执行,则不得更改。 第二十条 如因各种不可预

德邦证券在绵阳有营业部吗?怎么开户?

德邦证券公司介绍

德邦证券  您的财富管理专家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册资本金为10.08亿元人民币,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已连续8年实现盈利。德邦证券在投资银行、固定收益、资产管理、量化投资、财富管理、公募基金服务、私募基金评价、客户服务等方面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秉承“心连心、手拉手”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全面的投资、融资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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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证券坚持不断创新,根据差异化发展战略,公司建立了“7+4”公司运作模式,全面推动德邦证券逐步成为一流的金融服务公司。在经纪业务领域创立“财富玖功”服务品牌,推动广告公司在A股挂牌上市,管理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的创业基金等。创新推动了公司各项业务的迅猛发展,数年来赢得了投资者、合作伙伴等的广泛肯定和充分信任,同时公司获得了“2010年度中国最佳创新证券公司奖”、“2011中国区优秀投行——最具创新奖”等多项荣誉。

财富管理  先行一步

德邦证券作为中国财富管理领域的先行者,率先设立了财富管理中心,为高端客户提供全面财富管理服务。公司先后发起主办了“中国阳光私募高峰论坛”及“中国财富管理高峰论坛”,与上海证券报社联合组织了两届中国私募基金“金阳光奖”的评选。作为财富管理领域研究和推动力量之一,德邦证券组织编写、出版了《中国财富管理年度报告2011》、《中国阳光私募年度报告2010》、《中国阳光私募年度报告2011》等,深受广大投资者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钒钛资源摘星脱帽 会否成为第二个包钢稀土

3月28日,*ST钒钛成功摘星脱帽,公司股票简称回归为“攀钢钒钛”。虽然,昨日攀钢钒钛因因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但自摘星脱帽后一天,攀钢钒钛在二级市场表现不凡,公司股价跳空高开,全天涨幅3.84%,盘中最高涨幅超过8%。

尽管公司今年3月份才公布了2010年年报并披露公司将向监管部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特别处理,但因此前攀钢钒钛已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外界对于公司2010年业绩早已持肯定预期。而公司获准“摘帽”回归的速度也相当快,不到一个月时间,公司的申请就得到深所复。

此次攀钢钒钛能够摘星脱帽主要应归功于2010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司方面表示,由于充分发挥自由自愿优势,炉料结构进一步优化,生铁成本控制成效较好,优化资源配置,有效进行品种结构调整,尽可能降低了原燃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等。

有金属新材料行业分析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攀钢钒钛成功的摘星脱帽,还有及其重要的原因。

不应让钒钛成为第二个稀土

“2011年3月23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布消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十二五”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及产业基地规划》,将对钒钛资源利用思想做出重大调整。这就对相关上市公司形成了长期的利好。”上述分析师表示。

有资料显示,以往对钒钛与伴(共)生金属矿资源的利用,往往是钢铁先于钒钛。但相对钢铁,钒钛附加值更高。在钢铁产能过剩,钒钛资源利用不合理的情况下,“十二五”时期对钒钛钛与金属伴(共)生矿的冶炼,钒钛将成为主产品,钢铁则成为副产品。

有专家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面对钒钛资源正在被无序开发的局面,国家从战略层面制定产业规划,以加强对钒钛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避免钒钛成为下一个稀土。

目前,钒钛作为稀有金属,用途非常广泛。据了解,钒主要用于合金以改善钢的性能同时目前钒电池已在美、加、欧、日、澳等商业化应用于风电储能、光伏储能及电网调峰。钛在传统领域广泛运用于漂白、油漆、造纸等行业,加工后的钛材则用于高端的航天航空、军事等领域。随着新能源的迅猛发展和对钢性能要求的提高,两种材料未来运用前景十分广阔。

据悉,实际上我国的钒钛资源储量很大。据统计,目前世界钒储量约15980万吨,其中南非占46%,俄罗斯及前独联体国家占23.6%,美国占13.1%,中国占11.6%,其它国家总和不足6%。而世界钛基础储量约17.7亿吨,我国占37%以上。记者了解到,我国钒钛资源主要分布在四川攀西地区和河北承德地区,其中以攀西钒钛磁铁矿资源最为丰富,资源量为6.18亿吨,约占全国的95%,占全球的35%。

攀钢钒钛借力钒钛资源

“鉴于目前国家对于”十二五”钒钛资源的综合利用的规划,3月25日,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樊纲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及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核准的批复》,这标志着攀钢以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为代表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项目正式获得国家批准,对于攀钢产业结构调整,提升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对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等。”上述有色金属行业分析师表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称,为落实《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攀西钒钛资源的战略作用,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做强钒钛产业,促进四川省灾后经济恢复和发展,在确保四川省钢铁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同意实施攀钢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及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规划实施后淘汰若干现有生产设施,规划总投资额371.2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31.07亿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钒价处于2005年以来的低位,目前钒价仅为2007-2008年高位的一半,他预计在未来的混凝土标准中,三基螺纹钢将逐步强制实施以代替二级螺纹钢,从而提高对钒的需求,“十二五”钒钛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将减少和限制民营小企业对钒的滥采,从而减少钒的供给。未来随着钒价的走高,钒业务盈利将有望逐步增长。

“受供求关系影响,公司钛白粉价格自年初以来上涨30%以上,吨涨幅超5000元/吨。公司拥有8万吨钛白粉产能,经测算可增加每股收益0.05元以上。另外,1.5万吨海绵钛预计今年投产,公司将在钛材深加工领域迈出坚实一步。”上述业内人士如是表示。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

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银监发〔2006〕90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强化监管约束,加大政策支持,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以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和原则

本意见适用于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的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以下统称农村地区)。

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调整涉及面广,要积极、稳妥地开展这项工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中西部,后内地;先努力解决服务空白问题,后解决竞争不充分问题”的原则和步骤,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办法,稳步推开。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

二、准入政策调整和放宽的具体内容

(一)放开准入资本范围。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以下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二是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也可按照自愿原则,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三是鼓励境内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四是支持各类资本参股、收购、重组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将管理相对规范、业务量较大的信用代办站改造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五是支持专业经验丰富、经营业绩良好、内控管理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现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本机构所在地辖内的乡(镇)和行政村增设分支机构。

上述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总部原则上设在农村地区,也可以设在大中城市,但其具备贷款服务功能的营业网点只能设在县(市)或县(市)以下的乡(镇)和行政村。农村地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新设立的机构,其金融服务必须能够覆盖机构所在地辖内的乡(镇)或行政村。

对在农村地区设立机构的申请,监管机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且开展实质性贷款活动的,不占用其年度分支机构设置规划指标,并可同时在发达地区优先增设分支机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大中城市新设立分支机构的,原则上应在新设机构所在地辖内的县(市)、乡(镇)或行政村也相应设立分支机构。

(二)调低注册资本,取消营运资金限制。根据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规模及业务复杂程度,合理确定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一是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二是在乡(镇)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在行政村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三是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的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四是适当降低农村地区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合并、重组、改制方式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其中,农村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县(市)为单位实施统一法人的机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取消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县(市)、乡(镇)、行政村设立分支机构拨付营运资金的限额及相关比例的限制。

(三)调整投资人资格,放宽境内投资人持股比例。适当调整境内企业法人向农村地区银行业法人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境内企业法人应具备良好诚信记录、上一年度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1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资金来源合法等条件。

资产规模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以及不良资产率等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境内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可以在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

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适度提高境内投资人入股农村地区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其中,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经监管机构批准。

(四)放宽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各类银行业务,提供标准化的银行产品与服务。鼓励并扶持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农村地区银行业法人机构的具体业务准入实行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由当地监管机构根据其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结果予以审批。

充分利用商业化网络销售政策性金融产品。在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在不增设机构网点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政策性银行要逐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力度,加大信贷投入。鼓励政策性银行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并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优势互补原则基础上,与商业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适当拓展业务空间,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服务力度。

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创造条件在农村地区设置ATM机,并根据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向其发行银行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银行卡业务。

(五)调整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一是村镇银行的董事应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二是在乡(镇)、行政村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含高中或中专)学历。三是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负责人,由其投资人自行决定,事后报备当地监管机构。四是取消在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即可上岗。五是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可根据本地产业结构或信贷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适量选聘具有农业技术专长的人员作为其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从事信贷管理工作。

(六)调整新设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上述准入政策调整范围内的银行业法人机构设立,分为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其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在省会城市所辖农村地区设立银行业法人机构的,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对上述法人机构在县(市)、乡(镇)和行政村设立的分支机构,取消其筹建行政许可事项,其筹建方案应事前报当地监管机构备案(设监管办事处的,报监管办事处备案)。其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未设银监分局的,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上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由决定机关颁发。

(七)实行简洁、灵活的公司治理。农村地区新设的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其机构规模小、业务简单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在强化决策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缩短决策链条、提高决策经营效率的同时,要加强对高级管理层履职行为的约束,防止权力的失控。一是新设立或重组的村镇银行,可只设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行使对高级管理层的监督职能。董事会可不设或少设专门委员会,并可视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门管理小组或岗位,规模微小的村镇银行,其董事长可兼任行长。二是信用合作组织可不设理事会,由其社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经营管理层,但应设立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监事会。三是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管理层可由投资人直接委派,并实施监督。

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科学设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简设置职能部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高效、安全、稳健运作。

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以及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外资金融机构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8号)和《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6号)等法律、法规外,在农村地区的其他准入政策适用本意见。

三、主要监管措施

(一)坚持“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实施审慎监管。要强化对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良资产率及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的持续、动态监管。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必须执行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在任何时点,其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内部控制、贷款集中、资产流动性等应严格满足审慎监管要求。村镇银行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

(二)根据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状况及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差别监管措施。一是对资本充足率大于8%、不良资产率在5%以下的,监管机构可适当减少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或范围,支持其稳健发展。二是对资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的,要督促其限期提高资本充足率,并加大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的力度,适时采取限制资产增长速度、固定资产购置、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增设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以及要求其降低风险资产规模等措施,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对限期达不到整改要求、资本充足率下降至4%、不良资产率高于15%的,可适时采取责令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停办所有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四是在限期内仍不能有效实现减负重组、资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应适时接管、撤销或破产。

对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应主要实施合规监管,并与其母公司实施并表监管。

(三)引导和监督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金投向。原则上,信用合作组织应将其资金全部用于社员,确有资金富余的,可存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对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只要其管理规范,诚实守信,运行良好,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其实际需要予以融资支持。鼓励农村地区其他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兼顾当地普惠性和商业可持续性的前提下,将其在当地吸收的资金尽可能多地用于当地。对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用于购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向“三农”融资。

(四)建立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体系。一是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满足区域内农民、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信贷政策,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服务目标,保证其贷款业务辐射一定的地域和人群。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在农村地区开展贷款业务的特点,积极开展制度创新,构建正向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符合“三农”实际的贷款管理制度,培育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信贷文化。三是监管机构应建立对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农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该机构综合评价、行政许可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促进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经营,满足农村地区的有效金融需求。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二元期权是个什么鬼?听说玩过它的都亏了

今天,小添财正开心地逛着微博,发现一个长得跟网红一样的妹纸在推销,“二元期权我都赚钱了,你来不来啊?”二元期权?小添财脑海里蹦出的第一个印象是“二次元”入侵金融圈了啊?

(二元期权是个什么鬼呀?)

等等,刚才好像又看到一条新闻是这么说的:

证监会表示,互联网上二元期权平台交易行为类似于赌博;已有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元期权网络平台进行立案查处。”

既然证监会都说了“类似于赌博”。那么满怀正义之心的小添财就不得不给大家唠叨唠叨这个二元期权到底是是个什么东东,你真的可以赚钱了吗?(悄悄说一声,玩过的都亏了)

二元期权到底是个什么东东?

又称数字期权、固定收益期权,是操作最简单最流行的金融交易品种之一。二元期权在到期时只有两种可能结果,基于一种标的资产在规定时间内(例如未来的一小时、一天、一周等)收盘价格是低于还是高于执行价格的结果,决定是否获得收益。如果标的资产的走势满足预先确定的启动条件,二元期权交易者将获得一个固定金额的收益,反之则损失固定金额的部分投资,即固定收益和风险。根据《福布斯》杂志的分析计算,在同等规模的交易中,投资者需要赢得54.5%的交易才能盈亏相抵。

交易双方为网络平台与投资者,交易价格与收益事前确定,其实质是创造风险供投资者进行投机,不具备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与证监会监管的期权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着本质区别,所以交易行为类似于赌博。

说了这么多,你觉得还是不懂啊。好吧,举个例子:

典型的中国特色的二元期权,对赌一个小时后黄金或外汇的价格是涨是跌。你先扔100美元下去,如果赌上涨,赌对了,你赚85美元,共185美元。如果赌错了呢?你100美元就没了。

所以证监会才说“这是赌博”。

二元期权怎么个玩法

小添财登陆了好几家二元期权网站,发现他们是这么宣传的:

基本都是在网上平台买进卖出,某个平台是这么介绍的“最短30秒,最长可达数月,投资者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水平选择周期长度,资产到期时就能获得90%的收益!是投资大师期权,收益率则高达400!dquo;

收益或损失预先可知、风险可控、原理简单易懂,是二元期权最特别的地方,也正是这种特别,让毫无投资经验的新手毫无入门压力,轻松投资。

看到这儿小添财心里慌啊,说好的“收益越高风险越大呢”,还让不让人好好投资了?花2元钱买张彩票还能中500万呢。

看完之后,是不是感觉“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想想当年,MMM也是这么说的,“每月100%月息”。

大家是怎么玩的呢?

1.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做交易,始终是心态第一,技术第二。只要能严格的按照既定策略去执行,哪怕你的策略并不是很高明,我相信,你也一定能有收获。

2.赢在执行力,赢在心态管控,赢在逆商。

3.还有人是这么玩的。

4.淘女郎是这么玩的。

如果看书都能玩转股票和期权了,那证券公司的分析师都可以下岗了。

二元期权走哪儿被“封杀”到哪儿

证监会提醒,这些网站大多注册在境外,在国内无网络备案信息、无实际办公地证址,投资者一旦上当受骗,损失很难追回。建议投资者不要参与此类网络二元期权交易,以免遭受损失;如受到此类行为侵害,请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事实上,在国外,二元期权已经遭到“封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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