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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荐股骗局大揭秘之包装售卖炒股软件实施荐股

当前,非法荐股活动与电信诈骗活动深度交织,花样不断翻新,隐蔽性、欺骗性显著增强。不法分子巧立名目、包装身份,通过电话、短信等通讯媒介或微博、微信、抖音、快手、雪球、知乎、股吧等网络平台发布各类炒股信息,采用虚假、夸大、煽动性宣传吸引投资者关注,再以高回报、高收益为诱饵设置荐股陷阱骗取投资者钱财。为帮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四川证监局结合典型案例,揭开非法荐股常见伪装,教你一眼识破各类荐股骗局。

典型案例

包装售卖炒股软件实施非法荐股

投资者安某刚接触炒股不久,某天了解到一款名为“期海Quant”的量化交易软件,宣称可将个人证券账户绑定在平台上,无需人工干预即可实现行情预测、自动选股、择时交易等程序化交易功能,持续提高炒股胜率。安某支付10000元/年服务费后,获得三个月试用期未盈利可退款承诺。交易一个月后,安某发现该量化交易平台每日自动选择5只股票进行交易,胜率极低,账户持续亏损,遂要求退款。平台以交易周期不够长且试用未满三个月为由,明确予以拒绝。此后,安某继续使用该平台交易,最终仍然是亏损,遂以向监管部门举报为由要求平台退款,但被平台工作人员推诿拒绝,甚至遭到言语辱骂和威胁。

案例警示:量化交易作为股市投资的热门概念,吸引众多投资者关注追捧。不法分子趁机将“粗制滥造”的非法荐股软件或诈骗软件包装为量化交易软件向投资者出售,实则是在从事非法荐股或诈骗活动,相关软件并不能帮助投资者盈利。

套路总结

1.社交媒体荐股:不法分子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QQ、雪球、知识星球、股吧等社交平台上经常分享各类财经资讯或解盘、复盘、实盘炒股信息,吸引投资者跟踪关注,并伺机对投资者进行荐股或诈骗。

2.电话短信荐股: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投资者联系方式,然后以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广撒诱饵,诱骗投资者下载非法APP、点击非法链接、加入各种投资群,然后精准实施荐股或诈骗。

3.网络直播荐股:不法分子创建或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股票直播间,以“财经主播”“股市达人”“证券投顾”等名义在网络直播平台上从事股票投资分析,吸引投资者听课学习、跟踪关注,然后进行荐股或诈骗。

4.炒股软件荐股:不法分子利用量化交易、程序化交易、人工智能、AI、大数据等热门概念,包装宣传具有择时、选股和自动买卖功能的炒股软件,诱导投资者付费,进行荐股或诈骗。

5.炒股培训荐股:不法分子包装宣传各类证券名师、投资高手,向投资者推销“投资者教育”“投资理财”“炒股培训”等课程,或举办炒股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策略会,付费后直接或变相开展荐股或诈骗。

防范指南

1.性质甄别:未取得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面向客户或投资者有偿提供个股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的行为,均是非法荐股。任何宣称可以帮助投资者在股市实现低风险、高收益、高胜率投资并诱使投资者转账的行为均是诈骗。

2.资质核实:投资者应登录中国证监会官网(www.csrc.gov.cn)查询相关机构是否在“合法机构名录”中,同时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核验相关人员从业资格。

3.信息验证:对任何自称或标识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私募机构、境外投资机构员工并在网上揽客荐股的人员,均应事前通过相关机构的官方渠道核实其身份、业务、平台、账户的真实性。

远离非法荐股骗局,应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做到“四查”“四不”。

“四查”:查资质、查身份、查业务、查账户。

“四不”:不轻信、不点击、不转账、不跟随。

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之二:武某凯等人非法荐股诱骗股民高位接盘诈骗案

【编者按】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基金、外汇、股票、期货、保险等主要金融业务,结合常见金融投资诈骗手段,旨在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金融投资骗局的意识和能力,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我们摘编部分案件,希望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加强金融知识学习,不盲目相信他人的营销推介,坚持理性投资,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项目,选择正规的经营机构和渠道,警惕各类社交平台的推荐活动等。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至8月,武某凯与张某运(另案处理)预谋通过网络荐股诈骗牟利,组织郭某安、杨某强等多人组成非法荐股诈骗团伙。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情况下,武某凯对外谎称其所控制的“锐华教育”机构是专业股票投资咨询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分析、免费荐股等文章进行“网络吸粉”,并由团伙成员化名“赵荣庆”冒充股票大师进行投资授课。该团伙成员注册多个微信号并统一命名为“赵荣庆”“夏虹”,吸引全国各地股民添加微信号,引诱股民进入股票分析微信群。其他团伙成员冒充“赵荣庆”及其助理“夏虹”的身份,每日在客户微信群内发布股评信息、直播间授课链接、股票交易建议等。同时,该团伙成员又冒充普通股民在微信群、直播间内讨论股票交易、发送虚假的股票盈利截图,谎称跟随“赵荣庆”老师操作能赚钱,吹捧“赵荣庆”老师专业水平高,以此营造“锐华教育”是股票投资咨询专业机构的假象,逐步取得股民信任,引诱股民购买“赵荣庆”推荐的股票,并通过让股民发送股票交易截图免会员费等方式掌握股民的资金量。

当跟随推荐购买股票的资金总量累计达到一定程度后,武某凯联系“资金庄家”,先由“资金庄家”低位建仓指定的某只股票,再由“赵荣庆”在股票微信群、直播间内宣称该只股票会“三连涨停”,诱骗股民在股市集合竞价不可撤销申报期间以指定的高价挂单申报买入该股票。根据股民发送的交易截图统计申报买入的资金量后,“资金庄家”以对应价格反向申报卖出此前低位建仓的股票,利用集合竞价撮合交易规则将低位建仓买入的股票精准出售给诱骗而来的股民,所得收益由武某凯与“资金庄家”分成。武某凯团伙以该手段诈骗400余万。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2020年11月27日、2021年5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以诈骗罪将武某凯等29名犯罪嫌疑人分批移送起诉。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受案后并案审查,认为武某凯犯罪团伙通过虚假宣传,诱骗股民在集合竞价不可撤销申报阶段挂单高价买入指定股票,再由“资金庄家”对股民的高价挂单进行“精准收割”,造成股民损失惨重。武某凯团伙在此对手交易中大额非法获益,不属于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也不同于利用资金优势、信息优势等“抢帽子”操纵市场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6月23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武某凯等人提起公诉。

【处理结果】

2022年11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武某凯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某安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其余2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诉,2023年5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