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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海通证券,最新公告!

12月13日,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国泰君安拟以发行A股股票、H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22项议案。

而就在前一日晚间,两家公司均发布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涉及共11名相关自然人、4家机构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其中,国泰君安副总裁韩志达、国泰君安总审计师赵宏均出现在买卖名单上,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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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显示,韩志达、赵宏称,其所持国泰君安的股票来源均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且交易国泰君安股票行为均发生在担任国泰君安相关职务之前。在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行为,是基于个人和家庭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

同时,韩志达、赵宏均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前,不再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或操纵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

不过针对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证券法》第四十条明确,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11人均称买卖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

12月12日,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均发布公告,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涉及11名相关自然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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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除韩志达、赵宏外,还包括海通证券境外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顾问律师吕娜的配偶周洋、国泰君安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奕的父亲孙加华、海通证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助理徐忆琳的父亲徐伟程、海通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苏安南、海通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谭学渊的配偶李辰扬、国泰君安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业务副总监金执翰的父亲金伟平、国泰君安员工黄文欣的父亲黄冠土以及国泰君安监事沈赟的母亲熊晓华。

据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国泰君安、海通证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前一日止,即自2024年3月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

根据公告,韩志达于2024年5月15日,卖出13.86万股国泰君安A股股票,于2024年7月17日起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交易国泰君安股票行为发生在其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之前。截至目前,韩志达还持有7.14万股限售股。

赵宏于2024年10月16日、17日,分别卖出2万股、5.27万股国泰君安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30日起担任国泰君安总审计师,交易国泰君安股票行为发生在其担任国泰君安总审计师之前。截至目前,赵宏还持有32万股流通股和20.23万股限售股。

证券从业人员信息公示显示,韩志达于2012年10月登记为保荐代表人,执业机构为国泰君安;赵宏于2004年6月登记为一般证券业务人员,执业机构为国泰君安。

两人均称,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和家庭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情形。且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及直系亲属等相关人员不存在其他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的行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前,不再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承诺前述说明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法律后果及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余九人也均表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海通证券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公开市场和个人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财务、法律核查意见: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除前述11个自然人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东方证券、中银证券也均出具自查报告,说明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情况。其中,东方证券为国泰君安的独立财务顾问、中银证券为海通证券的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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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机构均表示,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买卖交易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股票是相关部门依据自身独立投资研究做出的决策,属于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且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行为。

据东方证券、中银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以及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顾问核查意见显示,四家机构均认为,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相关说明与承诺以及访谈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机构及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和/或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其买卖股票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国泰君安证券换股吸并海通证券是当前受关注度最高的一单证券业并购案。作为迄今为止中国资本市场史上规模最大的“A+H”双边市场吸收合并,这桩并购案正马不停蹄地推进:“十一”假期后,公告交易预案;11月21日,正式披露交易草案,明确合并重组诸多细节;12月13日,两家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根据草案,国泰君安将配套募集不超过100亿元资金,其中,计划用于合并后公司国际化业务、交易投资业务、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均不超过30亿元,拟用于数字化转型建设的资金不超过10亿元。

招商证券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郑积沙表示,合并完成后,新主体净资产将位列行业首位,“投资—投研—投行”联动有望带来更多项目交叉推荐,实现跨越式发展,向“具备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引领力的一流投资银行”目标迈进。

振华重工: 振华重工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内容摘要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振华 B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每股分配比例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5元(含税),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汇率按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若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5.34亿元,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 29.01亿元。公司 2024年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9,759,442.56元(含税),占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4.31%。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于2025年 3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鼓励公司股东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丽家族回复了 泽熙“全否”原因曝光

5月24日晚,华丽家族发布关于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称,华丽家族将积极与泽熙投资沟通,督促泽熙投资在依法合规框架下规范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督促泽熙投资在公开渠道发表言论,涉及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等信息时,应当审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前,华丽家族发布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称,21项议案全遭否决。随后,上交所火速对华丽家族就公司股东大会及媒体报道相关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

徐翔对华丽家族基本面表示不满

在此之前,曾被称为“私募一哥”的徐翔作为华丽家族第二大股东泽熙投资的实控人,多次在媒体上对华丽家族基本面表示不满。泽熙投资向公司提名了董事推荐议案,要求监督华丽家族向新兴高科技行业转型发展,进而稳定公司基本面,稳定股价。

泽熙投资回复称,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公司未在公开渠道发表不当言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数据及客观事实,基于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期望对媒体关切事项予以审慎回应。未来公司将继续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依法合规行使自身权利,同时会提醒相关关联方审慎发表公开言论。

5月17日早间,华丽家族公告称,公司近日关注到有媒体报道,公司第二大股东泽熙投资要求公司增加公司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新闻。泽熙投资向公司提出过增加公司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临时提案进行审核后,认为泽熙投资的股权被冻结,在过去的7年多没有行使过表决权,提案程序存在一定的瑕疵,董事会希望在泽熙投资的股权争议解决后再进行提案并积极和泽熙投资保持沟通,因此不对其提出的临时提案予以公告。

华丽家族股票则于5月16日、5月17日、5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发布异动公告称,近日关注到有媒体报道,泽熙投资准备通过向公司提名董事的方式监督华丽家族转型发展的新闻。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未来发展重心不变。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

泽熙投资投了否决或弃权票

华丽家族在5月24日晚间公告中指出,经公司核实,公司持股占比5%以上股东中,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对股东大会议案投了赞成票;泽熙投资对股东大会议案投了否决或弃权票。

此外,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左十一对股东大会议案投了否决或弃权票;陈国东、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陈瑞钦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李彤、徐开东、钟正健的普通证券账户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对于投反对票的原因,泽熙投资回复称,基于上市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泽熙投资认为股东大会所表决议案中存在与上市公司有序发展的目标相背离的议案,在业绩不十分理想的情况下增加了高管的待遇,还存在进一步扩大高管权力范围的趋势。公司业绩呈现下降,高管薪酬成本只增不减,其无法认可目前董事会所提交的相关议案。且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上市公司经营持续恶化,泽熙投资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独立、客观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出“否决”或“弃权”票。

对于股东大会投票结果是否会对公司造成影响,华丽家族表示,股东大会投票结果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对于否决议案的后续安排,华丽家族称,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积极与泽熙投资等相关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协调并逐一解释了相关议案的内容以及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规划,后续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管规则的要求推进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股份处于冻结状态

截至5月24日收盘,华丽家族股价报3.08元/股,跌幅6.38%,市值约49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华丽家族成立于1996年,2008年7月借壳上市。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泽熙投资通过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持有华丽家族9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6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泽熙投资所持有的上述股份目前处于冻结状态。

根据华丽家族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股份的质押比例为79%。公司第二大股东泽熙投资目前所持公司股份100%被司法冻结。

华丽家族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度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呈现下滑趋势,其中2022年度营业收入下滑59.71%,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20.59%,2023年一季度公司亏损1246.75万元,同比由盈转亏。(来源: 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