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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勾结高买低卖,输送利益上亿!债市交易“老鼠仓”手法大揭秘

两则债市老鼠仓”裁判文书的公布,让2013年“债市打黑”风暴的一些细节浮出水面。

债市风暴回顾_债市老鼠仓 丙类账户 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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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起案件都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将本来属于金融机构的利益通过高买低卖输送给“丙类账户”,并由个人私分。

债市“老鼠仓”主角——“丙类账户”

中证君先来科普一下什么是“丙类账户”: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账户按开户者不同分为三类:

甲类账户——主要为商业银行;

乙类账户——主要为券商、基金、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丙类账户——大部分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业内人士指出,丙类户的开户门槛低,账户交易缺乏实质性监管,不少丙类户的实际控制人是金融机构债券交易部门中供职的资深人士。一些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外开设丙类户,在发行环节拿券,在交易环节与金融机构之间开展代持等灰色行为,借机向关系人违规输送利益。

那么为什么是“丙类账户”?

一位债券交易员告诉中证君,甲、乙两类账户监管比较严格,因此在利用债券账户利益输送时交易对手方通常为丙类账户。

通过“丙类账户”花式输送利益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本公司账户与其控制的丙类账户在债券交易中“高买低卖”,丙类账户即可获益,从业人员通过这样的方式把利益从公司账户输送到自己控制的账户中去。

现阶段通过内幕交易进行非法利益输送主要通过异常的结算模式和结算价格来进行。当存在内幕交易和非法利益输送时,交易一方金融机构的人员与丙类账户的人员相勾结,丙类账户实质成为强势方,利用有利的结算方式,以及收付款和收付券之间的时间差,实现空手套白狼。甚至还存在金融机构直接低价卖出、高价回购债券等形式向丙类户直接送钱行为。

上述两起案件亦不例外。

在这两起案例中,存在着两个相同的“丙类账户”,分别是由赖某和王晓勇实际控制的上海唐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唐纺公司”),2008年1月,唐纺公司与兴业银行建立债券结算代理关系;由王晓勇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泰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泰慧公司”),2008年10月,泰慧公司与包商银行建立债券结算代理关系。

第一个案例中的被告有两位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分别是原中航证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张蕾和原榆次农商行债券交易员(后分别担任过该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副经理和资金营运中心负责人)的王晓勇。

他们是如何进行利益输送的呢?

判决书显示,2008年至2010年间,张蕾先后与赖某、王晓勇等预谋,将属于中航证券的利益输送给丙类户唐纺公司、泰慧公司,由个人私分。张蕾在此过程中交易28只债券,获利金额总计人民币1762.358万元。

2008年4月至2010年5月,王晓勇先后与张蕾预谋,通过控制债券交易环节和交易价格等手段,将属于榆次农商行的利益输送给丙类户唐纺公司、泰慧公司,由个人私分。王晓勇在此过程中获利总额达人民币875.602万元。

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王某与张蕾预谋,利用王某担任工商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债券交易员的职务便利,在“08铁道部MTN2”、“08中石油MTN1”两只银行间债券交易过程中,通过控制债券交易环节和交易价格等手段,先后通过张蕾将属于工商银行的利益输送给丙类户唐纺公司、泰慧公司,获利总额达人民币413.615万元。上述获利数额由被告人张蕾、王华、梁某、赖某、王晓勇私分,非法占有为己有。

此外,二人还通过代持的方式作案。

2008年9月23日,张蕾以中航证券的名义,口头委托榆次农商行、海通证券分别代申购面额1000万“08网新CP**”债券,并指令两家机构卖给中航证券。后张蕾委托榆次农商行买入该笔债券并代持。

2008年9月26日,王晓勇以榆次农商行名义,以全价100.3656从恒丰银行买入面额3000万“08网新CP**”债券。后王晓勇将面额5000万的该笔债券委托长江证券买入并代持。

2009年3月13日,王晓勇、张蕾商定经贵阳银行将该笔债券卖给包商银行(泰慧公司代理行),张蕾将与王晓勇商定的交易要素告诉梁某,梁某当日根据张蕾提供的交易要素,指令王晓勇委托包商银行以全价102.0190将该笔债券买入,同时指令包商银行以全价103.0772卖给榆次农商行,获利52.39万元。

2009年7月14日,王晓勇、张蕾商定将该笔债券再度卖给包商银行(泰慧公司的代理行),王晓勇按照张蕾提供的交易要素,指令包商银行以全价103.7738元买入该笔债券,同时指令包商银行以全价106.0824卖给华夏银行。上述交易获利114.41万元,由张蕾、王晓勇与梁某、赖某私分。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张蕾与王晓勇均构成犯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三年。

非法获利近亿元

第二个案例中,被告有四名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分别是原海通证券固定收益部交易员杨洋、原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交易员谢东辉、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高级交易员冯坚和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承销发行处处长王华。

2007年下半年,杨洋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梁某将属于金融机构的利益输送给丙类户唐纺公司、泰慧公司后,由个人私分。

尝到甜头的杨洋,在2008年上半年又与谢东辉、冯坚、王华预谋,利用各自职务上的便利,采用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申购及代持、控制债券交易环节和交易价格、博取国债边际利益等多种方式,通过梁某将属于金融机构的利益输送给唐纺公司、泰慧公司后,由个人私分。

杨洋参与债券交易30笔,职务侵占数额共计人民币5240.92万元;谢东辉参与债券交易5笔,职务侵占数额共计1083.66万元;冯坚参与债券交易5笔,职务侵占数额共计810.62万元;王华参与债券交易2笔,职务侵占数额共计889.29万元。

法院认为,杨洋、谢东辉、冯坚、王华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五年六个月、五年和二年九个月,并处没收财产。

又见“老鼠仓”,国投证券风控漏洞频出

因为国投证券的加入,年内证券基金行业“老鼠仓”案又多了一起。

根据广东证监局12月6日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5号),在国投证券任职的王某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有关证券交易等违法情形,合计被没收违法所得41.42万元,并合计被处以98万元的罚款。

有观点认为,“老鼠仓”行为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进一步加剧了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也说明所在券商在内控、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存在不足。

在此之前,国投证券年内至少已收到2次行政监管措施,以及1次自律监管措施。

根据公司官网信息,国投证券前身为安信证券,截至2023年底的总资产2548亿元、净资产495亿元。公司董事长为段文务、总经理为王苏望,首席风险官及合规总监由副总经理赵敏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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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仓”曝光

广东证监局处罚决定书显示,王某出生于1986年,2008年6月至2016年7月任职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2016年8月至立案时任职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至2024年2月26日期间,王某因职务便利获取“某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交易股票名称、交易时点、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未公开信息。通过控制使用“熊某”万联证券账户同期或稍晚于某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54只,趋同交易金额2873.42万元,趋同交易盈利22.58万元。

此外,2013年9月25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王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使用“熊某”中金财富证券账户、“熊某”万联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证券,累计买入金额1.55亿元,卖出金额1.56亿元,盈利18.84万元。

广东证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王某合计没收违法所得41.42万元,并处以98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没139.42万元。

2024年4月,市场上便传闻国投证券一名员工因涉嫌利用工作便利进行“老鼠仓”交易被监管部门调查。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名员工隶属于国投证券信息技术部门,涉嫌利用工作便利获得某基金公司在国投证券结算交易产品的持仓信息,并违规进行交易。

彼时,国投证券回复称:“近期广东证监局曾到我司开展现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相关结论,我司尚不掌握,没有可以提供的具体信息。”

产业经济资深研究人士王剑辉认为,当前避免“老鼠仓”出现更为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机构的约束机制;在风控程序上应设置得更为科学,在监督上需兼顾实时措施和预防措施,以此最大可能地避免“老鼠仓”的出现。此外,相关机构在对员工进行考察评定时,不能仅仅考核业绩,还应多关注合规管理、综合素质管理等方面,督促从业人员注重合规展业。

年内两度被监管警示

《财中社》注意到,国投证券在2024年收到2次行政监管措施,9月时受到1次自律监管措施。

1月16日,上交所对国投证券予以监管警示,原因是公司作为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人,存在未及时报告影响荣盛生物持续经营关键事项、尽职调查粗疏、内部控制薄弱等问题,致保荐工作漏洞多,影响资本市场信息真实性与上市审核节奏。

5月21日,河北证监局对国投证券河北分公司出具警示函,原因是分公司乱象频现,员工执业行为监管失控,有员工违规外包投资者招揽业务、业务操作无留痕,部分员工手机号游离于合规监测外,投资顾问随意给无依据建议且避开合规审核。

9月13日,深交所对国投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曹柯、周鹏翔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原因是国投证券作为苏州奥德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项目保荐人存在问题,曹柯、周鹏翔履职懈怠,尽职调查未依规彻查发行人资金拆借情况,核查意见与实际偏差明显。

企查查数据显示,国投证券控股股东国投资本通过直接、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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