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外汇管理

个人外汇兑换的限额是多少?

目前,我国对个人外汇兑换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根据规定,每人每年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内的购汇或结汇业务。该额度适用于旅游、留学、探亲、境外购物、缴纳境外学费等经常项目下的便利化交易场景,办理此类业务时无需额外提供交易背景证明材料,仅需通过身份核验即可完成。

若个人外汇兑换金额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则需向银行提供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证明材料。例如,因留学需支付超过额度的学费或生活费,需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缴纳凭证、生活费预算说明等;因境外就医需大额外汇,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及相关付费凭证等。银行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应额度的外汇兑换业务。

个人外汇兑换的年度便利化额度按自然年度计算,即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度结束后额度自动重置。需要注意的是,该额度为个人年度累计额度,购汇与结汇业务共用同一额度,并非分别计算。例如,个人在一年内购汇使用了等值3万美元额度,那么剩余可使用的便利化额度为等值2万美元,可用于结汇或购汇业务。

在外汇兑换过程中,个人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不得出借、借用他人的年度便利化额度,不得利用外汇兑换从事洗钱、逃汇、套汇等违法违规活动。金融机构会通过外汇管理系统对个人外汇交易进行实时监测,对异常交易情况将按照规定开展核查,确保外汇资金的合规使用。

此外,个人外汇兑换业务需明确区分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经常项目下的外汇兑换除便利化额度外,只要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即可按规定办理;资本项目下的外汇兑换,如境外投资、购房、证券投资等,需符合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专项规定,部分业务需事前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审批或备案,不得通过经常项目便利化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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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知识-展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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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特殊经济区域或采用深加工结转等方式出口货物,凡向海关申报的监管方式属于需要合作核销单的,均应当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对象包括所有出口单位。根据企业贸易真实性信誉程度,实行法人分类管理,形成总量监管、批量监管和逐笔监管三个层次的政策梯度;(3)实行双向流动监测,出口少收汇或多收汇均予以风险预警。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在贸易背景真实的基础上,督促出口单位及时足额收汇,提高收汇率,防止外汇资金流失或非出口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混入,国际收支平衡,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有关核销单的注销 1核销单发生全额退关,填错等情况的,“未用”或“退关”2出口单位因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资格不再经营出口业务或发生合并,分立的,.第二篇: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知识问答(实用手册)修订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知识问答一、基本概念、什么是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什么?答: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制度始于 1991 年 1 月 1 日。(七)因溢短装产生差额的,提供提单或其他正式货运单证等商业单证。(五)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产生差额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提供进口商有关函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出口单位在进行差额核销报告时,还应当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差额原因说明函,以及下列有关证明材料:(一)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产生差额的,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单笔收汇或进口金额大于报关金额超过等值2000美元,单笔收汇或进口金额小于报关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应当办理差额核销报告手续。如属纸质单证出具有误,外汇局或海关应当更改纸质单证;如属电子数据有误,外汇局或海关应当更正或补充电子数据。(四)关于核销环节即期出口项下,企业应当在出口报关之日起180天内凭核销单、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远期出口项下,企业应当根据在外汇局远期备案的出口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办理收汇核销.(五)关于核销单遗失企业遗失空白新版核销单的,应当立即自行上网挂失已报关出口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单遗失,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对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进行挂失处理,并在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其签发“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已办理核销手续后遗失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退税情况证明向外汇局提出挂失,外汇局在口岸系统进行挂失处理后,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补办证明.(六)关于核销单综合信息查询企业可以在网上对核销单的领娶使用等信息进行综合查询,以了解本企业核销单的运转情况,加强核销单管理。凡未向外汇局备案的,一律视作即期出口收汇。(三)关于交单企业出口后不需再到外汇局进行交单,可以上网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未进行口岸备案的新版核销单不能用于出口报关。(二)关于核销单使用的出口口岸备案企业到海关报关出口前,必须上网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新版核销单使用的出口口岸备案,以便将核销单电子数据传送到该海关。企业领单时可以不用当场在新版纸质核销单上填写单位名称或加盖单位名称章。企业在网上申请后,不需等待外汇局的网上审批,既可凭本企业操作员IC卡到外汇局领取新版纸质核销单。全国海关将对新版纸质核销单进行电子底帐数据联网核查。企业在出口收汇系统运行中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关于核销单的申领及有效期自系统运行之日起,出口企业需上网申领新版核销单(即加贴或加印了“条型码”并盖有“联网试点专用章”的纸质核销单)。第一篇: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知识“出口收汇企业专用系统”是“中国电子口岸”中企业专用的一个子系统。企业凭操作员IC卡在网上完成向外汇局申请核销单,口岸备岸、批量备案、企业交单、核销单挂失业务;同时还可利用“组合查询”功能,查阅本企业的核销单、报关单、核销单登记发放表、核销单申请表、核销单申请审批表的内容,以了解本企业核销单的使用情况。空白新版核销单无需填写有效期,视同长期有效。企业在到外汇局领取新版纸质核销单之前,需上网向外汇局申请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外汇局根据企业网上申请的新版核销单份数以及本地出口收汇核销系统确认的企业可领单数量,向企业发放纸质新版核销单,同时将所发新版核销单电子底帐数据联网存放到公共数据中心。新版纸质核销单正式使用前需填写单位名称或加盖单位名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张核销单只能对应一张出口报关单。已进行口岸备案的新版核销单,在未被用于出口报关的情况下出口口岸发生变化时,可上网申请变更并重新设置出口口岸。对于预计收款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远期收汇,企业应当在报关后60天之内进行网上交单,凭远期出口合同、核销单向外汇局备案,并应当在核销单的“收汇方式”栏注明远期收汇天数。企业如需要在报关后60天之内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应当在货物实际报关离境后立即向外汇局进行网上交单,再到外汇局办理相关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七)企业如遇到新版核销单或报关单无电子底帐数据或纸质单证与电子底帐数据出现差异等情况,由企业持新版核销单或报关单到发放新版核销单或签发报关单的相关外汇局或海关查询,接到查询要求的外汇局或海关应当在五日内解决问题。有关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是指货物出口后,远期收汇的还应及时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催核通知书”后,应当对照“逾期未核清单”进行认真清理,核对 ,确认数据,应主动向外汇局说明情况,接受外汇局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逾期未核销情况严重的,应接受外汇局的处罚决定,如数交纳罚款,并积极整改.遗失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一属于境外收汇的,出口单位应当凭书面报告,涉外收入申报单向外汇局申请补,向其核发“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补办核准件”二属于不需要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的出口收汇的,出口单位应当凭书面报告及出口收汇结汇水单/收账通知的出口单位留存联或银行出具的证实出口单位结汇或收账情况的书面说明,向外汇局申请补办,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提供的材料无误后,为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补办核准件”.银行凭外汇局核发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补办核准件”为出口单位补办核销专用联,并在核销专用联上注明“补办”字样和原涉外收入申报单编号或核销收汇专用号码及收汇资金来源.远期收汇备案手续对于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含180天)以上的远期收汇,出口单位应当在报关后60天内,持下列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1远期备案申请书2远期收汇出口合同或协议3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律视为即期收汇核销差额的有关规定出口单位出口后,单笔收汇或进口金额大于报关金额在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内,或者单笔收汇或进口金额小于报关金额在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以内的,可以按照正常情况办理核销报告手续。实行批次核销的,可以按核销单每笔平均计算出口与收汇或进口差额。(二)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产生差额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三)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产生差额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四)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差额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六)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产生差额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或外汇局公布的汇率资料。(八)因其他原因产生差额的,提供外汇局认可的有效凭证。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是指外汇局在商务、海关、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助下、以出口货物的价值为标准核对是否有相应的外汇(或货物)收回国内的一种事后监管措施,是对出口收汇的贸易真实性的审核。出口收汇核销制度有何特点? 答:出口收汇核销制度有以下特点:(1)将海关的 “ 货物流 ” 信息和银行的 “ 资金流 ” 信息进行核对,进而完成对出口收汇贸易真实性的审核;(2)体现扶优与限劣并举的政策导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的对象是什么、范围有哪些?答:出口收汇核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即出口单位办理备案登记、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均应当在其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具体地说,包括经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批准或登记,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树挂所有单位。什么是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制度?答: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制度是出口收汇核销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谁出口,谁收汇,谁报告。报告人要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空白核销单长期有效。“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简称报关单)是指出口货物结关后,海关为出口单位签发的证明其货物实际出口并凭以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报关单。、外汇局对出口收汇期限有何规定?答:货物出口后,出口单位应当按照出口合同约定的收汇时间和方式以及报关单注明的成交总价及时、足额收回货款。什么是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答:出口收汇核报系统是外汇局对出口单位的出口、报关、收汇整个过程进行跟踪管理的计算机监测系统。其中批次核销又分为一般批次核销和加工贸易合同批次核销两种。逐笔核销适用于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以及差额核销和无法全额收汇的出口收汇业务,外汇局视属地核销量大小也可对非高风险企业实行逐笔核销。同一批次核销的出口贸易方式应该一致。1什么是加工贸易合同批次核销?答:加工贸易合同批次核销系指来料加工项下和进料加工抵扣项下的出口,由出口单位按加工贸易合同号将核销单证集中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外汇局按合同批次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手续。自动核销适用于国际收支申报率高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出口收汇荣誉企业的一般贸易项下及其他贸易项下全额收汇的出口收汇业务。(2)核销业务种类不同:逐笔核销主要是针对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的所有出口业务、其他企业无法全额收汇而需要进行部分核销、差额核销或抵扣的核销业务以及远期收汇备案等业务;批次核销则是针对全额收汇以及加工贸易按合同核销的出口业务。1批次核销与自动核销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批次核销与自动核销的主要区别有:(1)主体不同:批次核销主要是针对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以外的出口单位,自动核销主要是针对由外汇局依据国际收支申报玄参及其他条件确定的实行自动核销的出口单位。自动核销是针对全部出口都是全额收汇的出口业务。自动核销则不需要出口单位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直接由出口收汇核报系统根据从“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采集的核销单信息和报关信息,以及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采集的收汇信息,进行总量核销。(2)出口单位不需将出口与收汇一一对应,提高了出口单位的核销工作效率。1自动核销有何优点? 答:自动核销的优点主要有:(1)自动核销体现 对出口单位分类管理的管理理念。(3)自动核销简化了出口单位和外汇局的核销操作流程,提高了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工作效率。1什么是逾期未核销?答:货物出口后,出口单位超过预计收汇日期 30 天未办理核销手续的,视为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二、登记备案及核销员管理、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请办理核销备案登记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1)单位介绍信或申请书(单位简介、加盖公章);(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正本及复印件;(6)出口单位指定的核销员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 注:所有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出口单位在外汇局备案登记的电子档案信息内容发生变更时,如何办理手续?答:出口单位在外汇局备案登记的电子档案信息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办理工商、海关等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后一个月内,持有关部门变更通知,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为什么要实行出口收汇核销员管理制度?答:为加强出口单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自觉性和责任心,防止因核销员频繁变动影响核销工作,提高出口单位出口收汇率和核销率,《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出口收汇核销工作实行出口收汇核销员管理制度,使出口单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人员固定化、专职化。对不合格的单证,有权拒收并要求有关业务人员及时提供合格单证;(4)及时向外汇局送交出口收汇核销有关单证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5)及时向外汇局报送本单位逾期未收汇、未核销情况,并督促业务人员积极对外催收逾期货款。出口单位如何领取核销单?答:出口单位在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应当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先通过 “ 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 ” 向外汇局申请核销单份数,然后由本单位核销员持本人 “ 中国电子口岸 ” 操作员 IC 卡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到外汇局领取纸质核销单。外汇局对出口单位领取核销单的数量有无限制?答:外汇局可以根据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核销考核等级和日常业务经营状况调整发单数量,对出口收汇核销考核中的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和出口收汇达标企业实行按需发单,对出口收汇风险企业和高风险企业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出口单位实行控制发单。发生全额退关、填错等情况,核销单应如何处理?答:发生全额退关、填错核销单等情况的,出口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到外汇局办理核销单注销手续。在哪些情况下,外汇局对出口单位已领未用的核销单作 “ 禁用 ” 处理? 答:(1)出口单位因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资格不再经营出口业务,未及时将已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的;(2)出口单位因合并、分立不再经营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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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值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以内的,差额备查总额不得超过其上核销收汇总额的5%,并且不得超过等值40万美元;(2)上核销收汇总额在等值1000万美元以上、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以内的,差额备查总额不得超过其上核销收汇总额的4%,并且不得超过等值100万美元;(3)上核销收汇总额在等值5000万美元以上、2亿美元(含2亿美元)以内的,差额备查总额不得超过其上核销收汇总额的2%,并且不得超过等值200万美元;(4)上核销收汇总额在等值2亿美元以上的,差额备查总额不得超过其上核销收汇总额的1%,并且不得超过等值300万美元。申请材料: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合同终止执行的,提供书面退赔外汇申请、出口合同、终止执行合同证明或退赔协议、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已出口收汇且已办理核销的,提供书面退赔外汇申请、出口合同、退赔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正本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或已补税)证明;若为退货赔付的,还应提供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及“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办理流程:出口项下发生退赔需向进口商支付外汇的,出口单位应当持规定的材料向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冲减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实绩并签发《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汇手续。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八、出口单位境外收汇过户核准 办理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10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73号)。办理流程:因专营商品、更改合同条款或经批准的总、子(分)公司关系等发生收汇单位与核销单位不一致的,经外汇局批准后可办理境外收汇过户手续以便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办理期限: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九、出口单位补办不需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审批 办理依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9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10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73号)。办理流程:出口单位应当凭规定的材料向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提供的材料无误并确认未用于核销的,为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补办核准件》;银行凭外汇局核发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补办核准件》为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已补税证明(已收汇核销的提供);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已办理核销手续后遗失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对税务部门证明未退税/已补税的,外汇局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处理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出口单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申请材料:出口单位远期收汇备案申请;远期收汇备案表;远期收汇出口合同或协议;核销单;出口报关单;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第四篇:出口收汇核销流程”从零开始教你核销,之前发表的几篇工作笔记有好多朋友转载,我很高兴!以下又是个长篇大论,呵呵~耐心看哦……我的口号是:帮助他人,成就自己!出口收汇核销流程大致分为:核销单的申请——备案——交单——核销 首先登陆电子口岸申请核销单:插入电子口岸卡,登陆电子口岸主页点击用户登陆输入电子口岸卡密码(注:连续输入3次不同的错误密码会锁卡)显示电子口岸卡余额选择:出口收汇 点击进入选择:核销单申请输入“申请分数”后点击“申请”申请成功:可以去外汇局领取核销单了(带上电子口岸卡)核销单备案: 点击“口岸备案”然后输入核销单号,“开始查找”然后输入“使用口岸”确认设置成功“确定” ——备案完成可以进入“组合查询”输入刚才备案的核销单号,看一下状态:显示“已上传海关,可报关)OK了~如果多份核销单备案为同一个口岸,也可以用”批量备案” 注:必须是连续的核销单号码点击“批量备案”输入“核销单起始号”和“核销单份数”会自动弹出“核销单终止号”确认点击“全选” 然后输入“备案口岸”(天津关区的编号为:0200)点击“设置口岸”设置成功!撤销备案如果需要更改备案,点左侧的”撤消备案”,输入核销单,单击撤销备案,单击确定,系统提示“撤销备案成功”,即完成撤销备案。批次报审:适用于一般贸易等需全额收汇的出口业务。以下以“批次报审”一般贸易方式为例做演示: 选择“批次报审”然后单击“新建”选择贸易方式“一般贸易”然后左上角显示一般贸易项下出口的核销单信息:选择要核销的核销单号点击“添加”在右边会显示核销单信息:然后选择做左边,与核销单对应的“收汇水单信息”添加在右边会显示收汇水单信息:(如有添加错误,把鼠标电子错误的水单信息上右击“清楚该条数据”,核销单信息也如此操作)核销单信息和水单信息添加完毕后,在右上角显示差额:(此信息显示收汇的金额大于出口金额1164,可以手动修改收汇水单信息,剩余的1164可以下次核销继续用)在“本次核销”双击进行修改:修改后再看显示差额:点击左下角的“保存”然后点击 “放入待报审箱”在首页的待报审业务中就会有1比批次报审的信息,可以报送了在点击“数据交换”——“数据报送”——“核销数据报送”点击需报送信息然后点击“开始”报送(在看首页核销信息会从“待报审业务”转移到“已报审业务”中,完成报送)1个工作日后再次点击“数据交换”——“数据提取”——“全部数据提取”——选择“下载最新数据”——点击“开始”最新数据提取后会显示核销审批情况,审核通过的话,核销信息会在“已报审业务”中转移到“已核销业务”中,完成网上核销。(有些地区还需要把打印出的表格、报关单、核销单、水单交到外汇局盖章,完成核销)摘“中国进出口网”出口核销单的操作指南发布时间: 20081128 17:04:05 出口单位出口货物后,应当在不迟于预计收汇日期起30天内,持核销报告表、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及其它规定的核销凭证集中或逐笔向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即期收汇项下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后180天内收汇。第五篇:出口收汇核销流程出口收汇核销流程图核销期:180天收汇核销所需资料:1,核销单2,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3,银行结汇水单4,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出口收汇核销操作指南【不能查到该票报关单】请企业先确认是否已办理报关单出口退税联的签发手续。【国税总局已接收】如果地方国税局业务系统没有该报关单资料,请与当地国税局协商解决。【企业已确认,待发送】当该状态维持超过25小时,请致电01065195656(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已发送,待国税总局接收】当该状态维持超过2小时,请致电01065195656(电

出口收汇核销学习资料(已改无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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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口收汇达标企业”,且外汇局对出口单位差额备查实行总量控制:(1)上核销收汇总额在等值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以内的,差额备查总额不得超过其上核销收汇总额的5%,并且不得超过等值40万美元;(2)上核销收汇总额在等值1000万美元以上、5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以内的,差额备查总额不得超过其上核销收汇总额的4%,并且不得超过等值100万美元;(3)上核销收汇总额在等值5000万美元以上、2亿美元(含2亿美元)以内的,差额备查总额不得超过其上核销收汇总额的2%,并且不得超过等值200万美元;(4)上核销收汇总额在等值2亿美元以上的,差额备查总额不得超过其上核销收汇总额的1%,并且不得超过等值300万美元。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七、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 办理依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9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107号)。申请材料: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合同终止执行的,提供书面退赔外汇申请、出口合同、终止执行合同证明或退赔协议、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已出口收汇未办理核销的,提供书面退赔外汇申请、出口合同、退赔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若为退货赔付的,还应提供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及“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已出口收汇且已办理核销的,提供书面退赔外汇申请、出口合同、退赔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核销单退税专用联正本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或已补税)证明;若为退货赔付的,还应提供注明“退运货物”字样的进口报关单及“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境外将货款错汇入境内未核销的,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外方要求退汇函件、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或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办理流程:出口项下发生退赔需向进口商支付外汇的,出口单位应当持规定的材料向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冲减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实绩并签发《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汇手续。对提供进口报关单的,外汇局应当按规定在“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对相应的进口报关单进行核注、结案。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八、出口单位境外收汇过户核准 办理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10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73号)。申请材料:出口单位境外收汇过户申请表;出口收汇相关协议;出口合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办理流程:因专营商品、更改合同条款或经批准的总、子(分)公司关系等发生收汇单位与核销单位不一致的,经外汇局批准后可办理境外收汇过户手续以便出口单位办理核销。每笔境外收汇过户均按照分级授权管理原则办理;外汇局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应在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上签注过户情况并加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办理期限: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九、出口单位补办不需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审批 办理依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9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10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73号)。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报告;出口收汇结汇水单/收账通知的出口单位留存联;若出口收汇结汇水单/收账通知的出口单位留存联同时丢失的,提供收汇银行出具的证实出口单位结汇或收账情况的书面说明,说明中必须注明核销收汇专用号码及资金来源。办理流程:出口单位应当凭规定的材料向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提供的材料无误并确认未用于核销的,为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补办核准件》;银行凭外汇局核发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补办核准件》为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十、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审批 办理依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9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107号)。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未退税/已补税证明(已收汇核销的提供);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办理流程:已报关出口未办理核销手续的核销单遗失的,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提供的材料无误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对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进行挂失处理,并在为出口单位办理核销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其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已办理核销手续后遗失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对税务部门证明未退税/已补税的,外汇局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处理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出口单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补办证明》。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十一、出口单位远期收汇备案 办理依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9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107号)。申请材料:出口单位远期收汇备案申请;远期收汇备案表;远期收汇出口合同或协议;核销单;出口报关单;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办理流程:对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出口单位应当在货物报关出口后60天内进行网上交单并凭规定的材料到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第三篇:出口收汇核销流程”从零开始教你核销,之前发表的几篇工作笔记有好多朋友转载,我很高兴!以下又是个长篇大论,呵呵~耐心看哦……我的口号是:帮助他人,成就自己!出口收汇核销流程大致分为:核销单的申请——备案——交单——核销 首先登陆电子口岸申请核销单:插入电子口岸卡,登陆电子口岸主页点击用户登陆输入电子口岸卡密码(注:连续输入3次不同的错误密码会锁卡)显示电子口岸卡余额选择:出口收汇 点击进入选择:核销单申请输入“申请分数”后点击“申请”申请成功:可以去外汇局领取核销单了(带上电子口岸卡)核销单备案: 点击“口岸备案”然后输入核销单号,“开始查找”然后输入“使用口岸”确认设置成功“确定” ——备案完成可以进入“组合查询”输入刚才备案的核销单号,看一下状态:显示“已上传海关,可报关)OK了~如果多份核销单备案为同一个口岸,也可以用”批量备案” 注:必须是连续的核销单号码点击“批量备案”输入“核销单起始号”和“核销单份数”会自动弹出“核销单终止号”确认点击“全选” 然后输入“备案口岸”(天津关区的编号为:0200)点击“设置口岸”设置成功!撤销备案如果需要更改备案,点左侧的”撤消备案”,输入核销单,单击撤销备案,单击确定,系统提示“撤销备案成功”,即完成撤销备案。和业务员确认好港口,马上备案需要的口岸,: 点击“企业交单”可以直接输入核销单号查找,也可以直接点“开始查找”显示全部可交单的信息:(一般出口7天后电子口岸交单里会有该票的核销单信息,这时就可以交单了)显示全部查找结果:(状态:未交单)点击“核销单号”显示如下:点击“交单”显示如下点击“确定” 完成交单!你可以点击“组合查询”输入刚才已交单的核销单号,看一下现在的核销单状态应显示如下:“交单状态 已交”交单后1个工作日在出口核销系统会有核销单的信息: 如没有信息请进行如下操作: 首先登陆 出口收汇核销系统此安装程序是从外汇局领取安装的,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一个证书,去外汇局栲~ 点击进入:输入密码登陆:(初始密码:ADMN)点击进入点击数据交换——单笔数据更新——单笔核销单更新输入核销单号:确定确定:数据更新完成!(几个小时后有信息)主笔报审:主要用于单笔核销单少收汇超过500美元或多收汇超过2000美元的差额收汇核销。批次报审:适用于一般贸易等需全额收汇的出口业务。是由企业集中报告,外汇局按批次为企业核销的核销方式。以下以“批次报审”一般贸易方式为例做演示: 选择“批次报审”然后单击“新建”选择贸易方式“一般贸易”然后左上角显示一般贸易项下出口的核销单信息:选择要核销的核销单号点击“添加”在右边会显示核销单信息:然后选择做左边,与核销单对应的“收汇水单信息”添加在右边会显示收汇水单信息:(如有添加错

来源:《中国外汇》

跨国经营的企业往往需要管理多个货币对,其汇率风险管理日趋复杂,对此,企业须以《套期会计准则》为基本标准,完整、清晰地进行风险敞口的分类和统计。

界定汇率风险的管理范围,是实施汇率风险管理的起点。具体应该管理哪些类别的风险、管理多大规模的风险,直接决定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对于企业集团而言,无论是采用优先内部自然对冲,还是依据敞口设定套保比例、使用衍生品工具的套期对冲,汇率风险敞口的准确计量与统计,都是实际进行汇率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本文将围绕企业汇率风险敞口管理这一基础性难题展开探讨。

汇率风险的传统分类与《套期会计准则》的“被套期项目”

如果一个企业要使用汇率衍生品对汇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操作,须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版)(下称《套期会计准则》)的规定来确定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项目本质上就是汇率风险敞口。

传统的汇率风险一般分为三种类型,即交易风险、会计风险和经济风险。交易风险和会计风险(又称为折算风险)与《套期会计准则》中的“被套期项目”类型有直接的联系;而经济风险是指汇率给企业经营带来的综合性影响,一般不满足“可独立识别并可靠计量”的条件,因此无法作为“被套期项目”直接进行套期操作。

《套期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将下列单个项目、项目组合或其组成部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一)已确认资产或负债。

(二)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三)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诺但预期会发生的交易。

(四)境外经营净投资。

在汇率风险管理中,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是指会计账簿中列记的外汇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是指业务合同已确定外汇收支金额,但尚未在会计账簿中列记的应收款项或应付款项;极有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是未来计划中的货币事项(外币交易或者使用外币结算的商品交易);境外经营净投资专指以外汇在境外进行投资的净值。

传统的汇率风险分类中,交易风险与会计风险与被套期项目有着对应关系,经济风险则与被套期项目没有直接对应关系。交易风险对应着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会计风险对应已确认的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以及境外经营净投资。这些项目与汇率波动直接相关,满足“可独立识别并可靠计量”的条件,可运用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企业外汇业务场景与货币对风险敞口

风险敞口针对特定货币对。如以人民币为本位币,美元为贸易结算货币,其货币对为美元兑人民币。本文以使用外汇采购原材料在中国国内生产商品,再对外销售商品并收入外汇,且在境外进行投资的经营方式为例,展示典型外汇业务场景下的汇率风险敞口类别及其风险方向,即担心外币贬值或担心外币升值的方向。

典型外汇业务场景隐含两个假设条件:一是贸易采购、销售的商品价格并不直接随汇率波动,即商品价格由多种因素决定(非由汇率因素主导)且相对稳定。因而,汇率风险的载体为外币款项,而非商品价格。二是实际结算收款、付款为外币(实际业务发生),而会计账务中折算为人民币(记账本位币)。

典型外汇业务场景下的风险敞口具体类别和风险方向如下:

一是人民币作为本位币,持有外汇资产、负债或投资(权益)。资产风险对应外币贬值,负债风险对应外币升值,境外经营净投资风险则是外币贬值。外汇资产指外汇存款、持有外汇票据、持有外汇债券、外汇应收款项(会计账簿列记)等,外汇负债指外汇借款、签出的外汇票据、发行的外汇债券、外汇应付款项(会计账簿列记)等。

二是贸易采购或销售,人民币作为本位币,以外币计价并结算。外汇预期收款(预期销售业务)风险、外汇合同应收(已经定价销售合同)风险,对应的均是外币贬值;外汇预期付款(预期采购)风险、外汇合同应付(已经定价的采购合同)风险,对应的是外币升值。需要注意的是,资产、负债类风险敞口,在会计账簿正式列记。合同应收款项、合同应付款项是基于已经确定价格的合同约定而来,会计账簿尚未列记,具体汇率风险管理人员应正确统计风险敞口类别,并避免重复。

企业为向贸易对手转嫁汇率风险,可能在贸易合约中约定“汇率免责条款”,即因汇率波动造成本企业按本位币计算的销售收入减少金额或采购支出增加金额,应在履约结算时由对方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合同项下的外汇款项不应再作为汇率风险敞口管理。

跨国经营的企业往往需要管理多个货币对,其汇率风险管理日趋复杂。对此,企业须以《套期会计准则》为基本标准,完整、清晰地进行风险敞口分类和统计。

风险敞口数据处理与套期会计核算办法

为了对汇率风险敞口进行数据化管理,业务开展中汇率风险敞口的数据结构分类如下:

(1)敞口分类

(2)外汇币种

(3)外汇金额(本金)

(4)敞口方向(外币升值/外币贬值)

(5)起始日期

(6)到期日期

对于资产、负债、投资类风险敞口,起始日期可以是与风险敞口相关的资产、负债、投资在会计账簿中确认入账的日期,也可以是纳入管理的日期。对于确定承诺类风险敞口,起始日期一般使用贸易合同确定以外币计价的价格或金融合同确定外汇金额的日期。对于预期交易类风险敞口,只能按风险敞口管理的规则确定起始日期。

对于资产、负债、投资类风险敞口,终止日期可以是与风险敞口相关的资产、负债、投资在会计账簿中即将确认出账的日期,也可以是出于管理的需要而确定的日期(例如月末、季末、年末日期)。对于确定承诺类风险敞口,终止日期一般使用合同项下的款项预计确认入账或者预计确认出账的日期。对于预期交易类风险敞口,只能按企业自身的风险敞口管理规则确定终止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风险敞口管理规则,一般需要明确对未来远期各月的预期交易在何时(提前时间量)纳入敞口管理。企业管理预期交易的风险敞口,应该有一个确定的时间框架,即覆盖未来多长时间,以及这个时间框架如何逐步前移。假如时间框架是未来12个月,并采取逐月前移方式,那么在每个月初日,就要在时间框架末端增加一个月度的预期交易风险敞口,而上一月到期而未结清的所有风险敞口,应该作终止或延期处理。

预期交易的风险敞口通常按月份管理,将终止日设置为月末日。例如,一家外贸企业未来某一个月的销售收入预计120万美元,则在预期收款类风险敞口数据中纳入管理,敞口金额为120万美元,敞口终止日期为对应的月底日期。有些企业外贸业务复杂、合同量大、外汇资金收付频繁,造成风险敞口数据复杂,对数据处理能力形成巨大的挑战。最难的是如何厘清敞口数据中的数据结构、处理流程和逻辑关系。有的企业通过估算各月度外汇收款金额和付款金额,试图尽量降低需要对冲的风险敞口、降低风险管理操作的复杂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企业估计的与企业实际发生的敞口规模有较大差异,企业实际风险管理结果也与预期相去甚远,甚至造成额外的损失;此外,此类操作还有可能存在不符合套期会计核算要求的隐患。此类情形下,套期工具产生的损益无法与具体业务项目产生的汇兑损益实现匹配核算,因而不符合套期会计准则的规定。当然套期会计准则既有原则性也有灵活性,但截至目前尚无权威的指导性文件给出针对性解释和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仅按自己的理解去处理,会面临如何应对检查、审计、监管的问题。对于涉外业务较为多元的大型企业集团而言,较为理性的选择是直面汇率风险敞口管理的复杂性,借助类似于会计记账的方法,设计一套完善的外汇风险敞口数据处理系统。

具体来讲,每笔具体风险敞口数据相当于会计“凭证”。“凭证”生成及数据变化的时间节点产生风险敞口账簿的“发生额”。企业对每个风险敞口类别,根据发生额计算余额。敞口的两个风险方向相当于会计的“借”“贷”方向。合同签订(确定合同金额)即为增加确定承诺类敞口的发生额,对应产生扣减预期交易敞口的发生额;合同对应的款项列记为应收款项或应付款项时,产生增加资产负债类敞口的发生额,相应产生扣减确定承诺类敞口的发生额。此方法能较为清晰、完整、准确地管理汇率风险敞口数据。

实践中,企业汇率风险敞口的数据定义和数据管理方式,是与汇率期货合约条款对应的,这也便于使用相关套保产品进行风险对冲操作。套期值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现金流量套期、公允价值套期和境外经营投资外汇净敞口套期。资产、负债类风险敞口,适用公允价值套期核算方法;确定承诺类风险敞口,既可使用公允价值套期核算方法,也可使用现金流量套期核算方法;预期交易类风险敞口适用现金流量套期方法;境外投资类风险敞口,适用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的核算方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公允价值套期操作过程中,不再核算汇兑损益,原来应计入汇兑损益的金额,在套期操作中应计入“套期损益”,并与衍生品工具产生的“套期损益”在同一损益科目中直接对冲。

汇率风险管理的复杂性与相关对策

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实务的复杂性主要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同币种风险敞口的“自然对冲”与净敞口计算。同币种风险敞口方向相反的汇率风险敞口,在重合时间段,二者有自然对冲的效果。对于采购、销售均使用同一外汇币种的企业来讲,这种对冲效果是全局性的、持续的。那就存在某一时间点,使外币贬值的风险敞口与外币升值的风险敞口完全对冲,这时没有任何套期保值操作。

这就引出了“净敞口”的数量和方向问题。净敞口,就是在某一时间点,企业把风险方向相反、相互对冲的敞口数据消除,所剩余的敞口净值数据。这个数据只能是一个风险方向。因为敞口分类、数量、时间段不同,准确计算净敞口是件困难的事。实际操作中,企业计算净敞口,是按一个时间点进行汇总、轧差,也可分类计算。可以根据套期操作、会计核算和风险管理的需要分别进行按敞口分类,按业务条线、按经营单位、按集团整体的净敞口计算。依据净敞口进行套期操作和风险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要以净敞口数量和方向约束衍生品净持仓的数量和方向。

二是集团报表层面的套期问题。对于集团企业内部业务项目的套期,应遵循《套期会计准则》第十四条进行处理:除少数例外情况以外,只有与企业集团之外的对手方之间交易形成的资产、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才能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只有与企业集团之外的对手方签订的合同,才能被指定为套期工具。

根据上述规定,集团企业必须在整个集团的范围内完整地管理汇率风险敞口,消除那些内部自相对冲的部分。如果仅从集团中某一个子公司或某一组子公司的视野来管理风险敞口,就可能出现违反《套期会计准则》的情况。

三是风险敞口的转换、分拆与合并。对未来预期交易的汇率敞口,一般是按月度预期收款或预期付款金额来确定并进行套保;但随着预期交易相关的合同定价、会计账簿列记应收款项或应付款项,以及款项正式入账或出账,就会在预期交易、确定承诺和资产负债三个类别之间发生一系列的分拆、转换。这会给敞口数据管理和套期保值操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和更多的工作量,很容易导致混乱。因此,一套逻辑严密的数据管理系统是必须的,业务简单的可以用EXCEL表格处理,业务较为复杂的应该使用计算机软件系统。

四是多币种风险相关性问题。如果一个企业使用多种外币,则多个货币对汇率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此在风险评估、套期操作中,应该使用相关性统计分析方法。一方面,对所有货币对汇率的敞口数据要采用完全统一的数据处理方法,以保证数据结构和时序关系的一致性;另一方面,要运用协方差矩阵等复杂的计算方法。对于多币种汇率风险的相关性统计分析方法,可借助专业咨询协助进行模型设计和应用系统设计。

为了应对汇率风险管理的复杂性,笔者提供了上述相关方法、经验和建议,但在实践中仍存有未解之题。这既需要企业主体持续实践摸索、归纳总结,也有待于行业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优化。

作者单位:北京汇金天禄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