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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级”转让频上架,银行四季度不良处置按下“加速键”| 大鱼财经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加速 信贷资产转让_关于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初步探讨

进入10月份以来,银行业不良处置按下“加速键”。近日,渤海银行发布公告表示,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债权总额近700亿元的信贷资产,并寻求股东大会的批准授权。与此同时,广州农商行也于10月9日公告表示,拟转让合计约189.28亿元的信贷资产包。

事实上,不仅上述两家银行,今年以来其他中小银行也陆续加入大额债权处置行列,“百亿级”债权包频现。业内认为,资产部门赶在年底前加速处置不良资产,旨在减轻不良率和争取收回部分利润,甩包袱备战明年“开门红”。此外,银行个人信用卡不良贷款转让节奏明显加快,且普遍以低折扣成交。当前,如何尽快建立完善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进一步压降不良资产,是摆在银行业面前的一个课题。

关于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初步探讨_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加速 信贷资产转让

年末多家银行冲刺处置不良资产,储备明年开门红

四季度伊始,两家港股上市银行率先启动“百亿减负行动”。

渤海银行10月10日公告表示,这笔拟转让资产为金额总计约698亿元的债权,包括本金为499.37亿元、利息金额总计104.36亿元、罚息金额93.34亿元、代垫司法费用金额1.26亿元。该行称,此次转让可将多年历史积存的经济资本占用较高、流动性较差的资产一次出清,预期将大幅改善资产质量、优化资产结构,同时节省风险资产占用、提高资本充足率与资本利用率,进而增强盈利能力与风险抵御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以支撑可持续发展。

无独有偶,10月9日,广州农商行公告称,董事会已批准一项“潜在非常重大出售事项”,拟转让合计约189.28亿元的信贷资产包。从资产构成来看,该资产包截至今年6月末的本金规模为149.78亿元、利息38.97亿元,另含代垫司法费用0.51亿元与违约金0.02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资产未经审计账面价值约为121.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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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两家银行首次挂牌转让大额债权资产。2024年11月,渤海银行完成一笔债权转让,本金、利息、罚息等债权金额合计约289.65亿元;2024年11月,广州农商银行挂牌转让债权金额合计约145.92亿元。

银登中心数据显示,进入四季度以来,已有近10家银行发布了不良贷款转让公告,包含国有大行、股份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其中,邮储银行山东分行9日发布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转让公告,未偿本息合计约2.38亿元,包含未偿本金2.07亿元、利息3062.9万元,涉及1577户借款人。10月11日,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公告转让个人消费贷款不良资产包,未偿本息合计约1.12亿元,包含未偿本金9517.64万元、利息1648.6万元。

对于此类资产转让,多家银行均表示,所出售的资产多为经济资本占用较高、流动性较差的资产。专家认为,银行债权集中转让近年已较为普遍,接盘方多为地方国企或金控集团。对商业银行而言,不良资产收回难度较大,成功转让后可以带来现金收入,最重要的是减轻银行资产质量包袱,减少资本占用,为银行稳健持续发展、支持实体经济提供有效动能。

此外,有专家提醒,之所以近期大额不良资产转让频现,主要是四季度银行业务一般比较清淡,对公部门都在储备明年开门红业务。资产部门则赶在年底前加速处置不良资产,减轻不良率和争取收回部分利润。

信用卡、消费贷不良压力持续加大,“发卡竞赛”是重要诱因

当“百亿级”大额资产包转让成为市场关注焦点时,个人消费贷、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小额批量转让也已成常态。

近日,平安银行对2025年第54期信用卡透支个人不良贷款进行转让,此次转让项目共涉及3488笔贷款,未偿本金总额达5289.44万元,未偿利息达689.53万元,本息合计接近5979万元,此外还包含信用卡年费、刷卡手续费、取现手续费、诉讼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超过231万元。这批贷款整体风险水平较高,所有贷款的五级分类均为“损失”级别,借款人的加权平均逾期天数长达791.5天,同样长期处于违约状态。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加速 信贷资产转让_关于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初步探讨

2025年以来,银行个人信用卡不良贷款转让节奏明显加快,百亿元以上规模的转让项目频现,且普遍以低折扣成交。银登中心前期发布的《2025年一季度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统计》显示,2025年一季度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成交规模达370.4亿元,较去年同期的43亿元增长7倍有余;其中,信用卡透支不良贷款转让规模为51.9亿元。

进入2025年二季度,信用卡不良资产处置规模增加,仅5月份就有两家股份银行接连发布多期个人不良贷款(信用卡透支)转让项目公告,其中,信用卡透支转让项目规模均超过百亿元。

事实上,近年来,个贷不良资产转让市场正以飞快的速度成长壮大。2021年初,原银保监会出台《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开启了批量转让个贷不良贷款和单户转让对公不良贷款试点通道。

根据东方金诚的研究统计,自试点开启以来至2024年末,银登中心累计挂牌个贷不良资产包1314个,未偿本息合计3481.03亿元。2021年—2024年挂牌数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2.53%,未偿本金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3.03%,未偿本息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29.99%,市场规模快速扩大。

从成交的贷款类型构成来看,2024年经营类贷款、消费类贷款、信用卡透支分别占比15.08%、55.42%、29.49%。趋势上,试点初期以经营类贷款为主,随着消费金融公司纳入试点范围,信用卡透支、消费类贷款规模逐渐占据优势。

对于当前信用卡不良贷款密集挂牌转让的现象,有业内人士指出,此前银行业“发卡竞赛”导致客户质量良莠不齐,而信用卡作为无抵押贷款,其催收高度依赖司法程序,回收效率难以匹配高风险客户的实际价值,多重因素叠加下,最终导致了高频次、大力度的不良贷款转让。

专家表示,除批量转让外,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多元化路径以提升不良资产回收效率,包括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开展债务重组、借助AI技术赋能催收、建立“催诉调一体化”合作处置机制,以及尝试不良资产跨境转让等,通过多维度举措进一步拓宽处置空间。

需要指出的是,风险控制缺失是不少中小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重要原因。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日前指出,中小银行要采取更多差别化措施,综合运用现金清收、自主核销、不良资产转让和不良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不良资产处理力度,提高处置速度;同时,应放宽政策限制,鼓励更多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创新处置的方法和手段,提高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供给能力。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加速 信贷资产转让_关于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初步探讨

银行员工信用卡套现要开除!但是,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

银行员工信用卡套现要开除!

但是,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

“信用卡套现”这一灰色产业链中,很多银行员工的基层员工,深陷其中,他们角色尤为特殊:

他们既是金融规则的执行者,又是违规套现的参与者。

1. 银行员工对信用卡套现的“痴迷”,首先源于行业内部的高压考核机制。

多家银行对信用卡发卡量、交易量,有严格考核指标,部分银行员工每开一张信用卡即可获得奖励(从50元到80元不等)。

而业务完成量和比例,直接与基层员工的工资收入挂钩。

这种“跑马圈地”的竞争模式下,员工为完成任务,可能放松对申请人资质的审核,甚至主动参与套现在以冲高交易流水应对考核。

更深层的原因是,信用卡业务开卡任务数字,已成为银行重要的中间收入来源(如手续费、分期利息),员工背负的不仅是个人业绩,更是银行利润增长的压力。

例如,某股份制银行2024年,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收入同比上涨17%,而同期不良率却攀升至2.35%,这种矛盾,折射出银行对信用卡业务的高度依赖与风险控制的失衡。

当银行将信用卡业务异化为“数字游戏”,员工的行为,必然向短期利益倾斜。套现成为完成KPI的“捷径”,但透支的却是银行的长期信用风险。

2. 银行基层员工的收入结构,存在显著矛盾。

尽管银行整体盈利丰厚,但客户经理、柜员等基层岗位的实际到手工资普遍偏低,且与业绩指标强绑定。

例如,某银行客户经理完成指标后的月薪可能不足万元,但若未达标则面临绩效扣减,可能到手只有两三千元。

这种收入困境,迫使部分员工通过套现赚取手续费差价(通常为0.5%-0.6%),甚至与外部中介合作,形成“利益链”。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员工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可通过POS机跳码、虚假交易等方式降低套现成本。

例如,某案例中,银行员工通过50余台POS机套现700余万元,单月利润可达数万元,远超其正常工资。

当合法收入无法满足生活需求,“灰色副业”便成为理性选择。这暴露了银行业薪资分配的结构性问题。

前台业务的“狼性考核”,与中后台的“稳定高薪”形成割裂。

3. 信用卡最长56天的免息期,本是为刺激消费设计的金融工具,却成为套现的“套利窗口”。

银行员工深谙此规则,通过时间差策略将套现资金用于短期投资(如货币基金、理财产品),甚至为企业主提供“过桥资金”服务。例如,套现20万元投资50天期理财,可无风险获利约2000元,而成本仅为100-150元手续费。

更隐蔽的是,员工利用银行信用额度叠加规则,通过在不同银行申办多张信用卡,将总授信放大至数百万。

这种危险的“杠杆游戏”,在资金链紧张时极易引发连锁违约,但短期内却能创造可观的“账面收益”。

免息期,本是金融创新的产物,却被异化为套利工具。这反映出银行在风险定价机制上的缺陷,对资金真实用途的监控能力不足,过度依赖事后惩戒。

4. 尽管信用卡套现涉嫌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者可判5年有期徒刑),但银行员工仍前赴后继参与其中,根源在于违法成本与收益的失衡:

技术隐蔽性:通过跳码POS机、扫码支付等新型手段,套现行为更难被传统风控系统识别;

内部监管漏洞:银行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监测存在盲区,如跨部门信息未共享、动态行为追踪不足;

司法执行差异:部分地区对套现的执法力度较弱,形成“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典型案例显示,某银行员工套现230万元,用于建房、装修,仅受到行政处分;

而另一案例中,员工因套现700万元被判处非法经营罪。

这种“同罪不同罚”的现象,进一步模糊了员工的风险认知。

违法行为的普遍化,本质是制度威慑力不足的体现。当违规收益远高于潜在惩罚时,理性个体会选择冒险。

未来,如何打破“套现依赖症”?

1 ,重构考核机制:将银行信用卡业务的KPI从“发卡量”“交易额”转向“风险调整后收益”,降低短期业绩压力;

2 ,强化技术监控:整合工商、税务、第三方支付数据,建立员工行为动态评分模型(如消费与收入匹配度、POS机交易规律);

3 ,提高违法成本:推动司法实践中统一量刑标准,对银行内部合谋套现加重处罚;

4 ,优化收入结构:增加基层员工固定薪酬比例,减少对手续费收入的依赖性。

信用卡套现,绝非个别员工的道德失范,而是银行业“业务规模至上”发展模式的必然产物。

唯有从机制层面切断利益链条,才能根治这一金融毒瘤。

地方债务置换是解除债务定时炸弹

核心提示:自财政部向地方下达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置换存量债务以来,地方债务置换就一直是社会的热点,据悉,此次的地方债务置换计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关业内人士也表示地方债务置换是在解除债务定时炸弹,并且不排除会进行第二轮债务置换计划。

李克强内阁发足以来,财政部是最低调的部委之一,经济政策、刺激措施出台,几乎只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的身影,财政部消失在背景中。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财政部部长一鸣惊人,提出地方债务置换方案,楼继伟在记者会上爆出的政策创新,比其它所有部委加在一起还多。笔者认为,北京在地方债务问题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解决地方债困局终于要在中央政府层次上寻求解决方案。尽管财政部并未承诺为地方债担保,尽管置换细节和发债金额尚有不如人意之处,中国开始为地方债这个定时炸弹拆弹。

财政部计划今年向地方政府配置一万亿人民币的地方债额度,这是5000亿地方债和1000亿专项地方债之外的特定债务,只允许用于置换高成本的影子银行和银行借贷,不准用作另开新的投资项目。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债券,自己负责偿还,中央政府不作担保。跨年度的债务置换,总额可能超过三万亿。债务置换的对象,是地方政府债务以及公益性质地方投资的债务,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则在灰色地带,财政部有意识地语焉不详。

此次地方债置换的意义在于将过去几年繁多的非标类地方债务导向公共交易平台,提高透明度,便于监管。债券发行可以解决过去地方债年期错配、资金成本错配的软肋,让即将到期的债务以较低的利率和较长的年期续借,舒缓地方债的流动性压力和偿还压力。对于今年第二季度进入还款高峰期的地方债务,这是及时雨。

那些银行贷款账面上的疑似坏账,摇身变成投资帐面上的债券,银行爆出坏账的时间因此向后推移了。将地方债标准化的一个重要好处,是一旦中国出现债务危机,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接受这批债券作抵押,提供紧急流动性支援。政府还希望通过债务置换,腾清银行的贷款空间,银行就此可以再次放贷,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推动实体经济增长。

然而,坏账仍然是坏账,风力发电建在没有风的地方,债务无论如何都无法偿还,因为这不仅仅是流动性问题,根本就是违约风险。银行将或然坏账转变成地方债,只是把坏账爆发期推后了,但是问题并未消失。银行之间互换或然坏账,并不能降低最终债务违约的风险,以地方政府目前的财政状况,这些债多数还是还不出来的。

所以地方债置换最重要的,不是细节,而是财政部长那句话,“借了的钱根据契约精神总是要还的”,早晚仍须中央买单。其实地方债中大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基本上是2009年之后积聚起来的,这本身就是北京财政扩张的一部分,地方政府不过是执行者,银行是财务出纳。为什么财政部迟迟不肯出钱买单呢?北京害怕道德风险,害怕轻易为地方买单之后,地方很快作出更荒唐的投资。

另外,地方与中央的博弈十分激烈。财政部本以2013年中审计署的数字为基础准备债务置换,结果地方上报的最新债务数字远远高过之前的预计。各地当年尽量少报债务数字,此次则被看成搭便车的最后机会,尽量多报,打乱了财政部步伐。笔者认为地方债(包括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起码有20万亿元,无论是一万亿还是三万亿,均不足以涵盖整个地方债。以目前的计划,不足以消弭地方债的违约危机,也未能全面解除地方债/影子银行刚性兑付被打破后潜在的金融系统性风险。

解决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困境,北京对PPP(privatepublicpartnership)寄予厚望,希望民间资金可以介入,舒缓平台的资金链压力。但是除了个别项目外,多数地方基建项目盈利水平并不高,债务负担沉重,同时PPP还潜藏着受制于地方政府日后干预的政策风险,所以政府高层对PPP兴奋、民间基层则反应冷淡,肯定不堪解决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困境的大任。目前的债务置换,未能将地方平台涵盖其中,应该是一个败笔。笔者认为解决地方债问题的核心,恰恰在于妥善处理地方平台债务。

尽管地方债务置换仍存在许多问题与漏洞,这却是中国在解除债务定时炸弹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中央安排、债券主打的思路是正确的,降低融资成本、延长借贷年期的作法是正确的,将债务标准化以备不时之需的未雨绸缪是正确的。

其实这些年中国的资金故事出奇地简单,就是用民间超高的储蓄率来填补公共财政的窟窿。房地产故事就是这个逻辑,理财产品故事也是这个逻辑,如今地方债证券化还是这个逻辑。中国的债务杠杆已经压得很高了,简单的大规模印钞票有困难、有风险,于是必须“盘活存量”,地方债置换就是把老百姓放在银行里的储蓄去买地方政府的债务。要做到这点,必须有活跃的资本市场。明白这一点,对A股创出人类历史纪录的成交量,便能感到释然了,然后对其中期走势,背脊感到一丝凉意。

爆仓比暴富更快!400倍杠杆豪赌你敢玩吗?

“只需投入1万美元作为保证金,就可进行400万美元的外汇交易,从中赚取远超过本金的可观收益。”如果你在网上看到关于炒外汇能轻松赚钱的广告语,千万不要轻信。

近期,一些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外汇按金活动,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社会公众财产损失,影响恶劣,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日前发布风险警示,提醒广大投资者,要擦亮眼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以免给自己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杠杆交易诱骗投资者网络“炒汇”

外汇按金交易也称外汇保证金交易,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

相比A股市场仅能做多,且每天涨跌幅10%的限制,炒汇不仅可以实现“双向交易”,还可以个人信用撬动最高400倍的“高杠杆”交易,这意味着投资人只要做准方向,只需波动0.25%就可以实现资产翻番,反之则会“爆仓”。

而高杠杆比例,堪称是一些网络投资平台诱骗投资者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也称网络“炒汇”)的“法宝”。

譬如:铁汇(IronFX)外汇交易平台官网宣传其总部设于塞浦路斯,受欧盟CySEC、英国FCA等机构监管。该平台宣传其投资零风险,投资者本金最多可放大500倍,获利丰厚。在此基础上,该公司通过拨打电话、参与理财博览会、发放高比例赠金等方式招揽、吸引老百姓开户投资,短时间内获得巨量客户。

从2014年10月起,不少投资者在铁汇平台投入的资金“无法提现”,终于意识到或将血本无归。2015年2月,160个中国投资者将其状告至塞浦路斯监管部门。同年11月,欧盟CySEC官方监管部门针对铁汇事件仅罚款33.5万欧元,对于广大中国投资者的资金追回一概不究。2017年3月,铁汇事件在上海浦东法院审理,涉案金额3300万元人民币,铁汇中国区运营管理人韩某、游某被判非法经营罪。

网络“炒汇”不合法

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于违法行为。

而目前,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尚未批准任何机构在我国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交易业务。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外汇按金交易活动,已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社会公众财产损失,影响恶劣。市民要充分认识到从事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危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如果发现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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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步揭秘炒外汇诈骗伎俩

1、在一些股票QQ群、微信群中以分析师、老师、导师等身份接近炒股爱好者,博取信任;

2、通过QQ群、微信等推广邀约受害人到虚假平台炒外汇;

3、成功邀约后,在炒外汇群里,通过内部人员假扮客户制造炒外汇快速赢利的假象,逐步消除受害人顾虑;

4、以小投入大回报让受害人初尝甜头,并且提出分成赢利等要求,以看似符合常理的规定进一步博取受害人信任;

5、瞅准时机和受害人心理,趁机开出不用分成赢利部分等条件诱惑受害人拉人头进平台;

6、平台后台人为设定胜负概率,增加受害人亏损几率;当受害人赢利时,视情况设置重重障碍阻止取现;当受害人投入大笔资金时,甚至直接查封、冻结、删除受害人平台账户,以此非法占有受害人资金。

远离非法网络炒汇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在国内股市等投资渠道不景气的情况下,非法网络炒汇组织以高杠杆、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多种宣传渠道,鼓吹境内主体参与非法网络炒汇活动。从现阶段看,大多非法网络炒汇均是以投资者血本无归和组织者人去楼空告终,在给广大投资者个人及家庭带去沉重打击的同时,也给外汇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一、引言

2009年9月,多名个人向浙江公安和外汇部门举报,称台州百家信公司与上海佰福金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外汇业务。经多部门联合调查,上海佰福金公司系日本佰富门集团业务人员河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成立的一家炒汇业务拓展类公司,台州百家信公司实际为这家网络炒汇公司在台州的代理,两家公司在没有获得我国金融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宣传网络炒汇的高杠杆、高收益率,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吸收并指导客户进行跨国外汇业务买卖。一年间,两家公司共吸收506万元人民币资金,并收取至少4万多美元的手续费,致使20名客户输得血本无归。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两家公司组织开展网络炒汇的行为进行了判决。

二、关于网络炒汇

网络炒汇指借助网络平台开展的外汇买卖交易,其实质是一种外汇保证金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用自有资金作为担保,利用杠杆效应,将银行或经纪商提供的融资放大来进行外汇交易。投资者可在20-400倍的杠杆额度内自由买卖同等价值的即期外汇,操作所造成之损益,自动从上述投资账户内扣除或存入。其最大的特点是让小额投资者可以利用较小的资金,获得较大的交易额度,和全球资本一样享有运用外汇交易作为规避风险之用,并在汇率变动中创造利润机会,外汇保证金交易从本质上就是一个投资行为。近年来,随着网络交易平台的设计日益成熟且广泛运用,专门为投资者设计的网络操作平台可以使投资者直接操盘进行点击式交易,保证金交易逐渐发展为网络炒汇。

在国外发达的金融体系和完善的监管制度支撑下,外汇保证金交易作为一种风险防范和投资手段已较为普遍。在我国,1994年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规定,“凡未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且未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双方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我们所说的非法网络炒汇,是指境内主体从事的、以境内各类未经批准的投资咨询类公司为中介、借助境外炒汇平台实施的网络保证金交易。从近年来国内发现的非法网络炒汇案件看,交易者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目的大大超过了投资的范畴,投机获取高额收益已成为其主要目的,而最终的结果往往是投资者亏得血本无归。

三、网络炒汇在我国的发展

就全球范围而言,外汇保证金属于个人理财产品中的顶级产品。德意志银行、瑞士信贷银行、花旗银行等国际各大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已经开展的非常成熟。在我国,外汇保证金交易主要经历了以下3个阶段:

(一)盲目发展阶段(1992-1994)

1992 年至1993 年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过程中,多家香港外汇经纪商未经批准即到中国大陆开展外汇期货交易业务,并吸引了大量国内企业和个人的参与。由于国内绝大多数参与者并不了解外汇市场,盲目的参与导致了大量客户亏损,其中也不乏大量的国有企业。鉴于此, 1994 年8 月,证监会、外管局、工商局、公安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明令禁止各种外汇保证金交易。不过在此期间的1993 年底,中国银监会开始允许国内银行开展面向个人的实盘外汇买卖业务。随着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取缔,外汇实盘交易成了个人投资者想要进行外汇投资的唯一途径。

(二)半开放时期(2006-2008)

到了2003 年,伴随美国外汇经纪商逐渐步入正轨,并接受监管,许多外汇经纪商不断将触角伸向中国,这也不断的刺激了中国银行业。2006年6月,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获批面向个人投资者推出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首次采用保证金模式。2006 年11 月,交通银行宣布,经监管部门核准,在国内同业银行中率先推出个人外汇交易新产品—“满金宝”,正式向全国范围推广。当时提供给普通投资者5 倍杠杆。2007 年2 月,中国银行发布消息,中行将携个人外汇交易新品“保证金外汇宝”正式进军外汇保证金市场。此时提供给普通投资者10 倍杠杆。2008 年3 月,民生银行高调宣布进入外汇保证金领域,并举行了规模空前的外汇保证金模拟大赛。民生银行给客户提供20 倍杠杆。至此,外汇保证金又一次在国内引起普通投资者的关注。然而,2008 年6 月,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叫停所有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理由是银行尚未能完全掌控外汇交易带来的风险。

(三)现行政策(2009年至今)

就现阶段而言,外汇保证金交易尚不受我国法律保护,国家禁止各类主体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

四、非法网络炒汇的特点及现状

(一)非法网络炒汇的欺诈特点

1、“名门出身”忽悠人

有的炒汇公司往往冒充境外合法正规外汇经纪公司,通过境外交易公司名称中的一个英文字母,偷梁换柱。有的被冒充的境外公司本身在所在国就属于无牌经营的非法公司。对于这类中介公司,境内投资者很难分辨,往往信以为真,一旦将资金打入这些公司的境外账户,资金安全存在着极大的隐患。

2、代理协议实为“卖身契”

客户开户时,工作人员往往会用各种方式鼓动客户“委托理财”,口头承诺公司代理客户操作一定会保本,赚的钱全部是客户的,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一旦客户在《委托代理书》上签字,客户就等于签了“卖身契”,因为合同上大多写明“客户将账户全权委托给代理人操作,客户将为此承担一切责任”。这样一来,代理中介很可能会与别人合谋掏空客户资金,即使客户的钱被亏得一干二净,也无从申诉。

3、频繁进出赚取手续费

炒汇是双向交易,而且可当天买卖,网络炒汇公司巧妙利用这一点,不断鼓动投资者频繁操作。由于外汇市场变化快,时间紧迫,很多投资者都来不及仔细计算费用就进行了操作。投资者每操作一次,炒汇公司都会收取手续费,这样,投资者最后即使小有盈余,扣除一定的手续费和利息之后,也所剩无几甚至“反盈为亏”。

4、虚拟平台内部操作

个别欺诈性质的炒汇公司会伪造一个交易平台,客户登录的交易系统,其实就在该公司的网络服务器上。这个系统完全在炒汇公司的操纵下,不管行情如何,不管投资者如何操作,判断总是错的,总是不断赔钱。偶尔遇到客户赚钱的大行情,系统会无法登录或掉线;无论盈利还是亏损,客户均无法平仓,直至保证金基本亏损完毕系统才爆仓或自动平仓;当客户向公司讨要说法时,公司就销毁客户所有的书面资料,人去楼空。

(二)新的发展趋势

从监管部门发现的情况看,现阶段我国的非法网络炒汇还呈现出以下新的发展趋势:

一是从事网络炒汇的中介机构数量日趋增多且五花八门。从中介公司的名字上,咨询公司、外汇公司、投资公司等各类公司五花八门,近年来仅在杭州发现的就有“第三波外汇公司”、“日本121BANK-FX株式会社驻杭州代表处”、“上海晟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汇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欧瑞外汇公司”等十余家。这些公司大部分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注册成立,门槛低、投入少,即便被有关部门打击关闭,很容易就可以改头换面,另起炉灶。

这些公司代理的境外交易商也是五花八门,不仅分布于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塞浦路斯、百利兹、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其中有属于境外合法正规交易公司的,也有一些在境外所在国已属于无牌经营的非法公司。如从香港证交所列出的名单来看,境外存在着一大批无牌照可疑公司在从事类似业务,境内投资者很难分辨,一旦将资金打入这些公司的境外账户,资金安全存在着极大的隐患。

二是参与者大多不具备投资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在非法炒汇组织的鼓吹下,参与网络炒汇的人员成分日趋复杂,有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也有中年家庭妇女、退休老人,但参与者普遍缺乏专业投资经验,不具备外汇交易的相关知识。此类人群的最大特点就是急于求成,往往抱着一夜暴富的目的参与网络炒汇。违法份子也往往是利用这一心理特点而将这些“投机者”引入不归路。

三是部分网络炒汇机构采取类似传销的模式。从近几年查处的非法网络炒汇案件看,部分从事违法行为的中介公司首先以待遇优厚为名,大量招募人员,在对其进行炒汇业务培训以及各类“知识”的灌输后,不仅要求员工自己必须参与网络炒汇,也对其发展客户的数量和吸收的炒汇金额提出硬性指标,其结果往往导致员工及其多名亲戚朋友最终遭受巨大的损失。

五、选择正规的外汇投资渠道

从法律角度看,擅自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双方权益不受法律保护,非法组织者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外汇业务行为,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则构成了私自买卖外汇行为,均需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就现阶段而言,适合普通投资者的外汇投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定期外币储蓄。这是目前投资者最普遍选择的方式。它风险低,收益稳定,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收益性。而它与人民币储蓄不同,由于外汇之间可以自由兑换,不同的外币储蓄利率不一样,汇率又时刻在变化,所以投资者可以选择不同币种进行储蓄的优势。

二是外汇理财产品。相对国际市场利率,国内的美元存款利率仍然很低,但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能随国际市场利率的上升而稳定上升。另外,如今国内很多外汇理财产品大都期限较短,又能保持较高的收益率,投资者在稳定获利的同时还能保持资金一定的流动性。许多银行都推出了类似的产品,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不需要外汇专家的帮助。

三是通过银行开展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与网络炒汇这种虚盘外汇买卖相比,现阶段我国境内允许开展个人开展实盘外汇买卖。实盘外汇买卖俗称“外汇宝”,是指个人客户在银行通过柜面服务人员或其他电子金融服务方式进行的不可透支的可自由兑换外汇(或外币)间的交易,是一种有效的个人外汇资产保值增值的金融工具,目前国内很多银行均已开展这种业务。其中,交易较为活跃的组合包括欧元兑美元、美元兑日元、英镑兑美元、澳元兑美元,美元兑加元等。

总体来讲,在进行外汇投资时,投资者首先需要把握国际经济基本面的动向,对各种货币的整体走势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应掌握必要的技术面知识,尽量挑选较为熟悉的货币进行买卖和投资,并要注意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