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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资金“蒸发”!内地投资者香港遇汇兑骗局

警惕换汇风险。

“本以为通过香港持牌金融机构投资能放心,没想到栽在了‘熟人介绍’的换汇环节。”近日,内地投资者蒋某向记者讲述了他在香港开户投资过程中,遭遇上百万元资金“蒸发”的经历。目前内地警方已以诈骗案立案。蒋某赴港维权时,仅获涉事业务经理出面安抚,公司层面至今未给出正式回应。这场跨境投资纠纷,不仅暴露了内地投资者跨境换汇的风险漏洞,也折射出跨境投资维权等多重问题。

24小时“快速换汇”藏陷阱

2025年8月,蒋某计划通过香港某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涉事公司”)投资总回报掉期(TRS)及场外期权产品。涉事公司官网显示,其持有香港1、2、4、7、9号牌照,受香港证监会严格监管,遵循监管法规。

由于香港券商交易需以港币结算,蒋某需将人民币兑换为港币入金。此时,该公司业务经理朱某主动提出“帮忙对接可靠换汇渠道”,并声称“换汇方是公司董事长的朋友,安全性绝对有保障”。

据蒋某回忆,朱某通过微信向其发送了三个内地银行账户——包含两个个人账户和一个公司账户,要求蒋某按“先看港币到账、再转人民币”的流程操作。“当时朱某说‘分批换汇更安全’,让我每次等对方把港币汇入我的香港汇丰账户,确认余额增加后,再转对应人民币到指定账户。”

在24小时内,蒋某分4笔完成操作:对方每次“到账”后,蒋某通过内地银行向朱某指定的账户转入共计约147万元人民币。然而,当蒋某将最后一笔人民币转出后,却发现香港汇丰账户内此前“到账”的港币余额全部归零。“我赶紧问银行,才知道对方汇入的不是现金,而是远期支票,且在我转完人民币后,对方立即撤回了支票。”蒋某说,此时他再联系朱某,对方的说法却彻底反转——先是称“换汇方已经失联”,随后改口“自己和换汇方不熟,董事长也不认识这个人,甚至没有对方手机号”。

至此,蒋某意识到被骗,随即向内地警方报案,内地警方正式以“诈骗罪”立案侦查。此后,蒋某专程赴港找到涉事公司办公地点,却仅获朱某本人的口头安抚。“公司其他负责人始终不露面,也没有任何书面回复或解决方案。”蒋某说。

换汇环节藏多重违规多方责任待厘清

记者梳理案件细节发现,此次纠纷中,涉事公司、业务经理朱某及换汇方的责任边界亟待明确,且暴露出跨境投资中的多重风险点。

从法律与监管层面来看,朱某的行为已涉嫌多重违规。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香港证监会(SFC)要求,持牌券商员工不得介入客户的资金划转与换汇环节,尤其不得推荐非正规换汇渠道。香港某持牌律师向记者解释:“若朱某以‘公司董事长朋友’为由推荐换汇方,并提供个人账户,已涉嫌利用公司信誉误导投资者,属于违规行为;若其与换汇方存在利益关联,还可能涉及共同诈骗。”

对于涉事公司的责任,前述律师指出:“根据香港监管规则,金融机构需对员工的职务行为承担管理责任。若朱某在工作中为客户介绍换汇渠道,且该行为与促成客户在公司交易直接相关,应视为职务行为,公司需对员工的违规操作导致的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记者通过香港证监会官网查询发现,涉事公司具备开展TRS及场外期权业务的资质,但该公司是否建立了员工行为管控机制,为何允许员工介入客户换汇环节,目前仍未可知。

值得关注的是,蒋某遭遇的“支票撤回”换汇模式,已成为跨境诈骗的新套路。业内人士透露,此类诈骗通常利用投资者对香港银行“支票入账即显示余额”规则的不了解——香港银行收到支票后,会先将金额计入客户账户余额,但需待支票兑现后才完成实际资金划转;诈骗方正是利用这一“时间差”,在投资者转出人民币后立即撤回支票,导致投资者“两头空”。

跨境维权难在哪?投资者需警惕三大风险

蒋某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内地投资者跨境投资需求增加,类似“换汇陷阱”“券商兑付违约”等纠纷频发,但投资者维权往往面临“两地监管协调难、证据收集难、执行难”等问题。

从维权途径来看,内地投资者在香港遭遇投资纠纷,可通过三大渠道维权:一是向香港证监会投诉,要求对券商进行调查;二是向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申请赔偿;三是在香港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实际操作中,这些途径均存在门槛。“香港法律程序复杂,投资者需聘请香港律师,且诉讼成本较高;若涉案资金已被转移至境外,即使胜诉也难以执行。”上述香港持牌律师表示。

针对此案,内地警方虽已立案,但跨境侦查需依赖内地与香港的司法协作。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及业内专家也提醒内地投资者,跨境投资需警惕三大风险:

一是非正规换汇风险,根据内地外汇管理规定,个人每年仅有5万美元便利化购汇额度,通过个人账户私下换汇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面临外汇管理部门的罚款;

二是券商员工误导风险,切勿轻信券商员工推荐的“第三方换汇渠道”“熟人介绍”等,换汇应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三是复杂产品风险,TRS、场外期权等产品属于高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需充分了解产品结构,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避免盲目投资。

监管呼吁:加强跨境协作,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针对日益增多的跨境投资纠纷,业内呼吁内地与香港加强监管协作,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一方面,建议两地监管部门建立跨境投资纠纷快速响应机制,简化证据交换、案件协查流程,提高跨境维权效率;另一方面,香港证监会应加强对持牌券商的员工行为监管,要求券商建立严格的员工行为准则,禁止员工介入客户资金划转环节,并对违规券商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内地投资者,中国外汇管理局此前也多次提醒,个人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外汇业务,切勿参与“地下钱庄”“私下换汇”等非法活动;投资境外金融产品时,需选择合规机构,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留存相关证据,避免因“轻信熟人”“追求高收益”而陷入诈骗陷阱。

截至发稿,记者多次尝试通过邮件联系涉事公司了解案件进展,均未获回复。蒋某表示,他将继续通过香港证监会投诉,并考虑在香港提起民事诉讼,“希望通过我的经历,提醒更多投资者警惕跨境投资中的风险,也希望监管部门能重视此类问题,帮助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央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黄金资产管理产品应备案

12月14日,中国央行发布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黄金资产管理产品应向央行备案。对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应当进行登记托管,不符合黄金资产管理新规的金融机构应在2020年底前整改。

央行表示,互联网机构的公司法人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央行表示,互联网机构对其代理销售金融机构的黄金产品,可以提供产品展示服务,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不得将代理销售黄金产品这一事项用于宣传本机构或其他机构的任何其他业务。

以下为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黄金交易所:

为加强对黄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黄金资产管理业务,防范黄金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的要求,现就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黄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将受托的投资者财产投资于实物黄金或黄金产品的金融服务。

黄金产品是指除实物黄金外,以黄金账户记录黄金持有人持有黄金重量、价值和权益变化的产品,以及以黄金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

二、黄金资产管理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

三、发起设立黄金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通过其他金融机构或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互联网机构等代理销售其发行的黄金资产管理产品,要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上述代理销售黄金资产管理产品的其他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机构,以下统称代理销售机构。

四、按照有关金融监管规定发起设立的黄金资产管理产品,除了要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外,发起设立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一)发起设立的金融机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黄金市场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2〕238 号)要求备案;

(二)发起设立的金融机构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向公司法人注册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备案程序及金融机构应提供的材料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黄金市场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通过代理销售机构销售的,发起设立黄金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提供代理销售机构是否符合代理销售监管规定的说明、双方合作黄金资产管理产品的有关情况、相关风险判断、双方各自遵守黄金市场法律法规的承诺、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材料;

(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对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应当进行登记托管,登记托管服务仅限金融机构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等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提供。金融机构应当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开立总账户,登记所托管的实物黄金。

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等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的实物黄金,应当将实物黄金登记托管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等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黄金交易场所;投资于金融机构的实物黄金,应当将实物黄金登记托管在金融机构;投资于非金融机构的实物黄金,应当将实物黄金登记托管在金融机构。

六、向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提供实物黄金登记托管服务的金融机构,在首次提供登记托管服务时,应当比照黄金资产管理产品的备案要求,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备案,备案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供登记托管服务的黄金资产管理产品及其发起设立机构有关情况;

(二)符合黄金资产管理产品登记托管要求的报告;

(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七、上海黄金交易所和金融机构应当为每一只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实物黄金或黄金产品,开立独立的黄金账户进行专户管理。

八、上海黄金交易所应当于每月15 日前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实物黄金的情况,定期在其官方网站上披露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实物黄金的相关信息。

九、代理销售机构销售黄金资产管理产品的宣传口径,应当与黄金资产管理产品发起设立机构的官方网站或移动终端的宣传口径保持一致。

十、代理销售机构不得提供黄金账户、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将代理销售黄金资产管理产品这一事项用于宣传本机构或其他机构的任何其他业务。

十一、黄金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起设立机构和代理销售机构应当按照金融监管规定和投资者保护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充分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做好投资者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黄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十三、违反本通知的,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十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金融机构,应当在2020 年底前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整改。

涉案千亿!近200万人被套!又一平台爆雷!福建不少人上当!

东南网是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福建官方新闻门户网站。

再!次!爆!雷!

惊人大曝光!

涉案金额近千亿!

全国近两百万人受害、被套!

血汗钱被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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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层出不穷的地下外汇交易平台,伪装成国际化正规外汇公司,靠着“拉人头”四处掠金,大搞拆东墙补西墙的游戏。

近日

“普顿PTFX”外汇平台

崩盘、跑路的消息

震动了整个外汇圈。

福建女子投入数十万

平台突然无法登入

2019年12月24日晚上,莆田市民陈女士到莆田公安机关报案称:今年2月底至今,其在“PTFX普顿外汇”网站进行外汇托管交易,12月19日发现该网站无法登陆,共损失了45万元。

原来,2019年2月,陈女士通过“朋友”介绍,接触了印尼普顿公司旗下PTFX外汇托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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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资料咋一看显得“高大上”

她查看了相关材料,“朋友”向其介绍,该平台“受印尼监管部门监管,外汇托管为真金融,公司聘请世界顶尖操盘手进行交易,客户只要选择好操盘手并投资即可托管交易获得一定盈利,每月收益4%左右,风控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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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听后虽然有些犹豫,经过一番斟酌后,最终投资的欲望战胜她的担忧。随后,这个朋友帮陈女士注册并“开户”,次月就开始“投资”了。

之后,陈女士听说该朋友后期也有去印尼普顿公司考察,朋友把该公司描绘地非常“高大上”,她就放心地开启了“投资之路”。

就这样,陈女士为了赚取较高比例的“人头”推荐费用,她采用了身边亲戚的个人信息注册不同账号,陆陆续续在该平台投资了近50万元,并动员几位朋友分别投入了一些资金。

起先,见平台运作还算稳定,她身边有些朋友也在“半推半就”下一起投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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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花言巧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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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转移关注

可惜好景不长,该PTFX平台于12月19日当晚突然“数据异常”,所有户头“资金亏空”,网站会员后台出现乱码无法登入。

该平台又于次日发出公告,称“数据遭到黑客袭击”,开始耍起了“拖字诀”,极力撇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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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投资群”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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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强化信心”必不可少

陈女士账面50万全部亏空,除去赚得的5万利息, 陈女士一夜之间亏损了45万元,她只好选择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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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全国31个省

涉案金额达1000多亿

近日,“普顿PTFX”外汇平台崩盘、跑路的消息震动了整个外汇圈。

记者了解到,“普顿PTFX”外汇平台自2016年开始运行,对外宣称一直是印尼券商普顿公司旗下的子公司,受印尼金融监管局监管。

该平台给投资者提供了两种收益方式,

一种是静态收益,投资人只负责出钱就可以了,每个月什么都不干就能够稳赚10%到30%;

还有一种是动态收益,投资人负责出钱出力,拉人头发展下线。

但其实早在2017年的时候,该平台就被马来西亚央行列为警示黑名单。而该平台利用了信息的不对称性,在国内大肆“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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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就有媒体记者深入调查发现,会员在PTFX普顿外汇的所有资金全部分流至国内的多家私人公司的账户,而非对外宣传的印尼BCA银行,包括厦门拓善达商贸有限公司、厦门杨林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南昌一站物流有限公司、三明市益森贸易有限公司、广州仁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虽然,全国多地警方

均已发布多次警示信息,

但深陷其中的人仍然不少,

仅莆田就有数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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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平台从2016年开始运行到案发,

“普顿PTFX”外汇平台

光是注册会员就达175.9万人,

共有37个层级,

其中缴纳会费的活跃会员172.1万人,

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主要集中在福建、山东、浙江、

河北、江苏和四川等地,

涉案金额总计1000多亿元。

投资者“躺着也能赚钱”?

警方:“天上不会掉馅饼”

据金融专家称:“外汇保证金交易一般通过‘伪平台’和所谓的‘真平台’操作,这两种平台都是借用‘互联网+外汇’的概念,伪装成正规合法的交易平台,设下‘骗局’来迷惑、侵吞投资者的资金,其实质涉嫌诈骗犯罪。”

专家表示,这类平台通过入金美元炒外汇获得参与外汇经纪人资格,然后去发展客户,并可以直接和间接拿发展体系下人员提成的行为,其实只是把炒外汇当幌子,涉嫌传销才是真的。

据警方介绍,

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

有的都是陷阱。

目前网络投资平台诱骗投资者

进行网络“炒汇”的虚假骗术

主要有以下几种,

需引起投资者警惕。↓↓↓

1、取得境外监管资质。虚构具备境外背景,强调平台合规权威。

2、投资专家、大V操盘。号称由专业人士打理,可及时止损,投资者“躺着也能赚钱”。

3、人拉人发展下线。利用亲友、熟人等关系介绍他人炒汇、从中抽佣。

4、以投资公司外汇平台为名。平台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其实并没有经营外汇业务的资质。

5、资金安全、存取便捷。汇款时资金收款人往往不是平台公司,汇入资金去向难追。

6、使用正规交易软件。实际上,其是以外汇为噱头的虚盘交易,人为制定对赌交易规则。因此,“爆仓”、“卷款跑路”事件时有发生,投资者常常血本无归。

7、门槛低、收益高。宣传将按杠杆倍数将本金金额放大进行投资,回报丰厚。

警方提醒

对此,警方提醒,投资人要谨慎,尽量选择正规平台,在没有深入了解,需知天上不会掉馅饼, 如果不幸遭遇诈骗,应保存截图,对方账号等证据,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骗子花样百出!

你身边可有亲友

血汗钱被卷走

投服中心与广发证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

央广网北京11月7日消息(记者侯杰)今天,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与广发证券就投资者联络与服务工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资本市场投资者联络点和联络员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此次签约是投服中心探索多样化投资者服务模式,进一步畅通投资者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夯实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基础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启了中小投资者联络与服务的新征程和新篇章。

投服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文英、广东证监局纪委书记胡宇、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阎卫星和广发证券总裁林治海,以及投服中心投资者联络点负责人和联络员代表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郭文英董事长在致辞时表示,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投服中心的宗旨和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基本职责是持股行权、纠纷调解、诉讼与支持诉讼以及投资者教育和投资者联络等。投资者联络工作是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一直以来,投服中心都致力于畅通中小投资者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建设和丰富了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号、东方财富号、热线电话等联络渠道。此次投服中心与广发证券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的原则,就投资者联络和服务工作达成战略合作,是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创新举措,有助于共同推进投资者保护和服务工作的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水平。投服中心通过投资者联络点建设和投资者联络员开展服务工作,不仅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宣传教育服务,更可以通过投服中心事前持股行权、事中纠纷调解、事后支持诉讼等创新机制,为投资者反映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渠道和途径,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胡宇书记表示,作为证券期货投资者数量最多的辖区监管部门,广东局一直坚持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主动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落实投资者保护工作要求,取得了积极成效:引导上市公司加强现金分红,严厉查处相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率先设立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组织,将金融理财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地方课程体系,建立了覆盖全辖区证券、期货、基金投资者的公益信息平台。投服中心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中坚力量,此次投服中心与广发证券开展战略合作,既承担了“市场保护者”的角色,也向市场提供了“投资者代言人”的服务,对于提升广东辖区投资者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阎卫星会长表示,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自1994年成立至今,见证了我国资本市场的风风雨雨,切实履行“自律、服务、沟通”三大职能,在推进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市场有序竞争、加强行业合作等方面,得到了国内同行和会员的广泛好评。同时,在调解投资者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的疑难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提升了广东地区的投资者服务水平。此次,投服中心与广发证券开展战略合作是行业内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提升市场服务能力的创新之举,也是行业内拓宽投资者联络渠道、顺畅舆情反馈机制的有效之策。

林治海总裁表示,广发证券作为行业靠前的券商,在发展业务的同时,一直致力于“投资者权益保护服务”,实现了业务发展与投保工作同频共震。与投服中心的合作既是对过往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广发证券的鞭策和激励。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开展调查监测、投资者联络、支持行权和维权、公益宣传等方面的投资者服务,这是双方战略指导思想的行动体现,也是为投资者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专业的金融服务的新起点。

签约仪式后,投服中心与投资者代表、投资者联络员、上市公司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就投资者联络点的服务内容、工作模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听取了投资者、投资者联络员、上市公司等关于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据悉,投服中心将陆续在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投资者联络试点,组建260余人的投资者联络员队伍,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问题反应渠道和多层次的问题解决机制,有效保护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在试点取得一定成功经验后,投服中心将进一步扩大投资者联络点范围,扩充投资者联络员队伍,为更广大的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