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证券期货

原始股骗局:国家只批了8家合法的,剩下的全是骗子!

现在骗子太多了,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被骗去几年的辛苦钱。特别是在投资市场,人人都想投资赚钱,却不知道盯着想赚钱的人的骗子更多!贵金属、证券、期货等各种交易,都只能在八家交易所内进行!地方交易所十分容易踩雷,最好就是不要参与!文内介绍了重点的相关骗局,请投资人一定要小心。

全国性的交易所一共8个,3个证券4个期货1个贵金属。全是国务院批准,可以放心交易的,因为出了问题,有国家兜底。

其他全是不正规平台,不是和客户对赌,就是黑平台,或是个模拟交易系统,你的钱完全没有进入到交易平台里面去,所以赶快告诉身边的朋友,除这几大平台外,其他的交易产品和平台都不要碰。

全国性的交易所一共8个!

其它的一律不参与,不交易,切记!!

八家全国性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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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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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平台、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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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金融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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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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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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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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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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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荐股机构要擦亮眼睛!

市场稍微红火了点,打着内幕消息旗号,在微博、微信上荐股的“大师”、“股神”们就活泛起来了。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风险警示称,近期,证监会发现市场上通过微信荐股的活动呈增长态势,影响也越来越大。

如自称“XX投资”的机构,通过微信朋友圈,在每天上午开市前和中午休市期间发布信息,宣称拟拉抬某股票,投资者向该机构缴纳一定费用后,可通过微信或者电话提前得知买卖该只股票的信息。投资者缴纳的费用,从15800元到58800元不等。

诈骗者一般先是从合法的证券咨询公司的网站获得推荐的10只股票,然后他们分别给1000人打电话,每100人推荐一只股票,那么根据涨跌的概率来说,有500人得到的荐股会出现上涨;第二天他们再给昨天上涨的这500人打电话荐股,依然是每50人推荐一只股票,还是根据概率大约有250人得到的股票是上涨的;第三天,他们再给这上涨的250人打电话荐股,以此类推……诈骗公司一开始肯定是不收费的,可是如果股民连续接到三四次电话推荐的股票都上涨,又有谁会不动心呢?当股民主动给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也就是他们上当受骗的开始。

股民如果想和专业机构合作,一定要找正规的证券投资顾问公司合作,所谓正规的证券投资顾问机构,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其拥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有证书的机构是证监会核准的合法合规的证券咨询机构,一般实力雄厚,服务专业,现在国内这种机构不多,多数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市,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均可以查到完整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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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记住了,和证券顾问机构合作,首先向它要这个证书,如果没有这个证书,你就别听他吹的天花乱坠了,默默走开吧,这个机构本身就属于非法经营,老板及高层管理人员将来都是要坐大牢的,如果你给它交了费用,到时哭都来不及!凡是没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的荐股机构都是大骗子!

新三板原始股?骗子!

“原始股”骗局隔几年就热一次,现在又是高峰期。

最近一次就是前几天,天津的舅舅知道我是搞理财的,所以向我咨询一件事。他说,“一个朋友的朋友是给上市公司做评估的,他们的一个客户正筹划上‘战略新兴板’,现在有上市前最后一次融资的需求,可以便宜的买到原始股。”然后他发给的一大堆资料,公司评估、尽职调查、战略新兴板的背景等等。

我一看就笑了,我对他说,“啥都不用看,你们查查‘战略新兴板’的最新的新闻就全明白了。”事实上,刚结束不久的两会期间,“战略新兴板”已经从十三五规划中删除了,也就是说在2020年之前是明确没有此事的!未来有没有也不清楚!所以,现在如果还有人讲“战略新兴板”股票的故事,那只能是骗局,而且很不专业的骗局。

同时还要强调,上面说所的买卖“原始股”的行为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公开销售“原始股”,即使你花钱买到所谓原始股,也属于私下转让,并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你花钱买到的所谓“股权凭证”就是一张废纸。

所以,一般老百姓就别做原始股的美梦了,除非你以创业者的身份一开始就参与公司筹建,公司做大了,你的原始股也值钱了。而一个公司马上要上市了,然后原始股落到你头上了——做梦吧你!

原油贵金属期货交易,骗子遍地

从事原油、现货原油交易的平台需要商务部批文,但商务部从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平台从事原油、成品油交易。据中国证监会相关公布信息,目前我国只有4家期货交易所,分别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大连期货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而这些交易所主要经营业务中也没有“原油”这一项。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介绍,当前非法期货活动主要有以下三类表现形式:

一、非法组织期货交易。非法期货交易场所通常以现货白银等热门投资产品和大宗农产品现货交易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业务。

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非法设立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经营期货业务。

三、利用期货对敲非法侵占他人资产。不法分子多以代客理财、期货配资等为名,以高额回报、虚假融资诱饵,骗取投资者的信任代为操作账户或资金,然后利用期货市场远期不活跃合约对敲交易转移窃取委托人资金。

同时,网站强调,非法期货交易同样不受法律保护,亏掉的本金极难追回。

邮币卡,微交易、二元期权诈骗

互联网上出现了很多二元期权网站平台,这些平台打着“交易简单、便捷、回报快”等口号,利用互联网招揽投资者参与二元期权交易。

经了解,这些网络平台交易的二元期权是从境外博彩业演变而来,其交易对象为未来某段时间外汇、股票等品种的价格走势,交易双方为网络平台与投资者,交易价格与收益事前确定,其实质是创造风险供投资者进行投机,不具备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与我会监管的期权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着本质区别,其交易行为类似于赌博。目前,已有地方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元期权网络平台进行立案查处。

微信目前正在全面封杀这种二元期权交易。

诈骗四大假,注意了!

张冠李戴的假信托

要么是在公司名字中加入信托字样误导投资者;要么盗用信托公司之名发布虚假产品。

谨记,全国只有68家信托公司;正规信托公司推出的产品,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官方网站或客户服务热线查询;信托都是百万起投的。

假民营银行

谎称已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现在,民营银行只有5家,其他都是假的。包括微众银行(腾讯)、华瑞银行(均瑶集团)、金城银行(正泰集团)、温商银行(天津华北集团)、网商银行(阿里巴巴)

假基金

设计虚假的基金网站,随后在网络广泛张贴广告信息,承诺高回报,最后跑路。投资者在网络购买基金时,一定要到基金公司官网、银行官网以及正规的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

假券商

使用虚假身份冒充国内知名证券公司开设钓鱼网站,带有“内幕消息”、“代理炒股”、“炒股软件”“包赚不赔”、等特征的炒股信息。股票开户要到正规券商机构营业厅或官网进行操作

请大家让身边亲友记牢这八家交易所。这是救人命的事情!泛亚骗局搞得投资人家破人亡的故事还历历在目。目前全国还有几千个所谓的现货与期货交易平台,请务必远离这些交易平台!

什么是原始股

是指公司上市前首次发行的股票,可以在上市一段时期后出售!

原始股是非常非常稀缺的资源,一般只会是一个公司的初创团队、核心的高级管理层才有可能会拿到公司的原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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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非法发售原始股可定罪!

而且公司越是临近上市,原始股就越稀缺,越贵!越难拿到!不是你有没有钱的问题!而是这个原始股就不是对外,是对内的!对极少数人的!

原始股创富神话我们看得见!

提到因为原始股致富的案例,可能我们第一时间想起来的就是阿里巴巴的前台小妹:童文红!

童文红当时到阿里巴巴最开始做的就是前台,但是因为受不了当时阿里巴巴的工作节奏,所以很快就提出了辞职!不过在某位领导的深情挽留下又留了下来,后来转到行政部门!很快就升职成为了行政经理!现在是阿里巴巴的首席人事官(CPO)菜鸟网络董事长!个人身家超过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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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集团首席人力官、菜鸟网络董事长:童文红

不过,最被人津津乐道的事情却是在童文红刚刚加入到阿里做前台的时候,工资只有紧巴巴的500块钱!即使是18年前,500块也算是非常低的收入了!

为此,我专门去查了2001年的收入数据:2001年,上海市工人年薪17910,为全国31个地区之首,北京市工人年薪17221,位居其次。安徽省工人工资最低,年收入仅为7928元!

即使是最低的安徽省人均工资,每个月也有660元的收入!

所以,马云老师为了稳住这个工作认真负责发钱又少的前台小妹,许诺给了她0.2%的股权!并告诉童文红,等阿里上市以后,公司的市值会达到千亿,到时候你手里的股份就会价值一个亿!

当时的童文红信不信我们也不知道,我感觉是不信居多吧!毕竟每个月500块的收入跟一个亿差距太大太大!

几年后,童文红问马云:阿里什么时候上市?马云回答说:快了!又过了几年再问,还是同样的回答!

直到2014年,阿里成功上市!市值达到2457亿!童文红的身价暴涨到3.2亿!马云老师也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原始股创富的神话我们却摸不着!

上面的故事是每一个拿原始股忽悠人的公司都会拿出来反复讲的案例!

但是,他们却不会告诉你,童文红在得到这份财富之前努力了14年,坚持了14年!奋斗了14年!

14年的职场生涯,坚持在一个公司,我相信童文红不是因为这0.2%的股份!也有很多人当时获得了远比童文红多的股份,但是却没有坚持到阿里上市!跟这份财富失之交臂!

为什么说现在提到原始股一定是骗局?!!

首先从逻辑上来看,没有哪个公司会在上市前非要求着我们,让我们来认购点原始股!

就拿最开始马云缺钱的时候说,到处求着人给他投资的时候,那个时候如果我们投资给马云一些钱,拿到的股权就类似于原始股。

前段时间不是有一位穿红色大衣的大妈,说是在马云骑着单车到处融资的时候投资给了马云一万块钱,结果到现在拿到了26亿的回报!

虽然这个事情我们不知道真假,但至少有一点很真实:那个时候,没人愿意投资给一个骑着自行车到处求钱的人!

当时联想的柳传志拒绝了马云,说对马云印象深刻只是因为马云的相貌!

雷军也拒绝了马云,说当时觉得马云说话天花乱坠,像是干传销的骗子!

马化腾也拒绝了马云,因为马化腾不看好淘宝的前景,决绝了马云淘宝15%的股权换钱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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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几年以后,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阿里展现出了惊人的活力!什么时候上市只是时间的问题!这个时候所有人都想投资马云了!结果人家根本不需要钱了!自然也不会接受什么投资!

所以,很多时候,当骗子们向我们吹嘘企业多么多么优秀,马上就要上市的时候,一定要冷静的想一想!天上不会掉馅饼!即使真的掉馅饼也不是我们普通人有机会吃得到的!

原始股确实是财富和发财的代名词!这个事情一点都没假!原始股动辄百倍的财富增值也是常有的事情!

但是,即使再想暴富,也必须有一颗冷静的心脏!这样的好事,真的轮得到我们么?

原始股对于普通人来说真的就是一件看得见摸不着的事情!

特别是在投资理财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原始股更是无一例外!800%的全是骗局!

原始股骗局的常见包装

为了满足很多投资者朋友迅速致富的心理,骗子们会精心的为其骗局进行包装,下面就带大家一一揭秘!三种常见的原始股骗局!

第一种:先认购,上市后付钱!

当很多投资者对企业能够上市产生疑问的时候,他们会告诉你,可以先抢占份额,等公司上市以后再付钱!

这本身就是违背常识和正常认知的事情,本来不应该有人那么容易上当受骗!但是人还有一种心理就是:反正不用付钱,就先占着呗,不上市就不付钱呗!怕啥!

等有足够的人认购了份额以后,公司会找到地方性的股权交易中心,然后像模像样的进行一下“挂牌”、“敲钟”。香槟和红酒都有!再跑到深交所或者是上交所的大门口来张合影!

然后回到公司就大肆宣传!公司已经成功“上市”!再来一招:限时补交认购费用!超时不交钱的,份额就会自动转让给其他人来出钱认购!

很多从来没有炒过股的投资者,看着宣传的资料,敲钟的照片!好像跟上市的流程一样!也有“股票代码”,虽然不是600和000或者是300开头有点奇怪,但是也不是很懂!

再加上限时的紧迫感!想着赶紧交钱去吧!晚了就亏大了!结果就真的亏大了!

地方性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跟IPO上市完全是两个概念!

100%的不同!挂牌≠上市!

第二种:债转股

上期文章中曾讲到自融类的公司最终面临的结果大多数都是资金链断裂,也有很多公司打起了原始股的主意!

在资金链感受到压力的时候,就早早制定计划,宣传公司发展有多好,马上即将上市!

然后退出债转股的方式!投资者可以将自己投资的资金转换成公司的股权!从来拿到公司的原始股!

甚至,他们还会找一个看起来较为合理的理由:是因为你们这么久的支持和信任,我们才能发展这么好,才能上市!所以,你们用投资资金转换成原始股,算是我们公司对你们长久支持的回报了!(捂脸!听过这句话的人或者听着耳熟的人,想必已经被骗过了!)

债转股以后,不仅不用再支付利息,也不用兑付本金了!甚至连一些法律责任也规避掉了!

但是投资者就惨了,不但本金利息全无,还可能要根据所占股份承担相对应的债务!

第三种:跳板以及海外上市

国内对于公司上市的要求还是非常严格的,目前全国A股上市公司也才3567家!

最基本的上市条件是:上海主板、深圳中小板要求净利润最近三年为正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深圳创业板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最近一年盈利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从近两年来发审委审核批准上市的情况来看,实际上,上市的隐形门槛远远高于基本标准,要不也不止3500多家上市企业。

想从地方性的股权交易中心跳板到主板、中小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算是跳进新三板的可能性都几乎为0!

无法达到国内的要求,所以就派去海外上市,不仅上市要求低,而且还可以给投资者包装成一种高大上的感觉!欺骗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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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就用两张证监会的公告结尾吧!希望大家可以远离“原始股”骗局!

安心做一个普通人!没有原始股暴富的机会也可以过得很好!

第四届全国证券期货“防非宣传月”(2023.5):投资理财不受骗,警惕这些案例事件

当前,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点多面广,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全方位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源头防控。2023年5月是第四届全国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本次活动主题就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合法机构作用,抵制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减少投资者上当受骗”,宣传标语是“投资理财不受骗,查清资质是关键”。

第四届全国证券期货“防非宣传月”(2023.5):投资理财不受骗,警惕这些案例事件

本期内容我们整理了一些投资理财常受骗的案例:

1)非法推荐股票基金期货;

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 等服务对象提供公募基金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 产品的投资建议,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业务活 动。“非法推荐股票期货”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 或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 偿咨询服务的活动。“非法推荐股票、基金、期货”行为模 式主要包括:

①网络直播、短视频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主要指创建或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直播室或发布短视频,以主播、播主,博主、圈主等名义直接或间接推荐股票基金期货。

②微博、微信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主要指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以“股神”“大V” “老师”等名义直接或间接推荐股票基金期货。

③软件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主要指通过销售或提供推荐股票基金期货软件,提供股票、基金、期货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选择建议、买卖时机建议,预测价格走势等。

④培训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主要指通过推销“理财”“投资者教育”“财商教育”“炒股”“买基”等课程,举办投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荐股票基金期货。

根据《基金法》有关规定,“非法推荐基金(公募)”行为涉嫌擅自从事基金服务业务。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 “非法推荐股票”行为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非法推荐期货”行为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

2)违法违规私募基金;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3条,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私募基金业务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名称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并在经营范围中标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

《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6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存在下列行为:

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但是通过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官网、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宣传推介的情形除外。

3)场外配资;

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期货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期货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①系统分仓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利用账户分仓系统将证券、期货账户拆分为若干虚拟交易子账户,并提供给投资者进行股票、期货配资交易。

②出借账户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将自有或控制的证券、期货账户提供给投资者进行股票、期货配资交易。

③虚盘配资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利用虚拟股票、 期货交易系统组织投资者进行股票、期货配资交易,投资者的交易指令和资金并未实际进入证券、期货交易市场。

④点买配资模式。主要指点买人(即资金需求方)提供 股票、期货交易策略,投资人(即资金提供方)提供配资资金和证券、期货账户,双方经配资中介机构撮合后进行股票、 期货配资交易,并按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从事 “场外配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行为模式①②④)。从事虚盘配资则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行为模式③)。

4)股市黑嘴;

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影响股票价格或交易量,甚至操纵市场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机构和个人。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①编造、传播证券虚假信息。主要指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②蛊惑交易。主要指传播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 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③抢帽子交易。主要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 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投资 建议方向相反的证券交易。

④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控制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 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上述行为分别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行为模式①),及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模式②③④)等。

5)非法发行股票;

根据国家规定,公开发行股票,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网络、短信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

非法发行股票活动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包括:

①编造公司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证券发行获得批准等虚假消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或者私下签署转让协议、认购协议;

②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外国公司驻华代表处等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证券;

③通过购买权益份额或签订投资协议、持股协议等方式,非法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

④跨地区成立多家公司,以不同公司的名义售卖股权或者通过传销模式售卖股权,从而规避《证券法》有关公开发行的规定。

股票是一种高风险金融产品,依法发行股票的公司,不会向投资者保证取得高收益。现在,有些不法分子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已经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谎言,诱导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实质上是在骗取钱财。买卖股票,要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进行,以免上当受骗。

6)非法代客理财;

指非法机构利用互联网非法向社会公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以及其他委托理财业务,通常采用公告、广播、电传信息、电话、说明会、联谊会、推荐会、朋友介绍等方式,编造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

不法分子以“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庄操盘”等形式吸引投资者合作炒股,他们通常会以账户、资金均在投资者自己手中来打消投资者顾虑,以对客户承诺投资收益或无投资损失为诱饵,诱使客户交出账户操作权,同意其直接代替客户操作。

非法代客理财往往具有以下特点:

①代客理财的主体并不具有法定的理财资质。这些机构大多以“投资顾问公司”、“咨询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等为名,但事实上并没有取得证监会的营业核准,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

②在作案手法上,他们均以确保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客户成为会员,收取高额的服务费和投资款。

③更狠的,不法分子往往对多个投资者的账户进行反向操作,然后根据投资者盈亏情况分别采取分成和置之不理的做法,即对赚钱的投资者要求收益分成,对亏损的投资者就一走了事。

投资人要认清非法理财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要轻信陌生人发来的“盈利图”,不加入全是陌生人的“投资群”。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不要相信微信、抖音等平台上认识的陌生人,荐股、释放所谓内幕消息都是骗子的惯用伎俩,其最终目的是通过他们搭建的非法理财平台、钓鱼网站,诱骗受害者投资。

要有风险自担意识,非法证券活动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证券活动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投资者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7)境外机构违规提供跨境证券期货基金交易服务;

一些境外机构向境内主体跨境开展境内禁止的、未对外开放的金融业务。一些境外持牌机构未获得境内相关牌照,借助互联网面向境内主体提供金融服务。主要包括:

①跨境开立银行账户等银行服务。在一些境外银行网站上,境内个人通过互联网提交开户信息就直接开户(中间无见证环节)。随后,境内个人编造“旅游”等虚假名目,将境内资金汇至境外个人同名账户(大多受到境外银行境内合作者的“汇款”指导)。

②跨境证券投资服务。部分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未取得境内相关牌照、仅持有境外牌照的情况下,利用互联网平台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证券投资服务,属于“跨境交付”范畴,超出了我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的开放承诺。从业务实质看,这些跨境互联网券商应认定为在我国境内“无照驾驶”,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这种定性与资本项目是否完全可兑换无关。

③跨境支付服务。一些境外收款公司未取得境内支付牌照,通过视频、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在境内吸引跨境电商注册,通过合作的境外银行为其开立境外收款账户归集资金。2018年有境外房地产公司携带移动POS机在我国境内为购房者提供刷卡支付服务。银行卡清算机构靠自身无法监控移动POS机行为,从交易记录看,在境内刷卡与在境外刷卡显示信息基本一致,只能依赖境外收单机构进行监测管理,难度较大。

④跨境比特币、ICO交易服务。境外机构或境内机构通过境外网站向境内居民提供比特币、ICO交易服务,这一业务在我国是非法的。根据2021年9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非法金融活动。

⑤跨境外汇保证金交易。部分境内、境外企业持境外金融牌照,再利用数字平台,通过“跨境交付”模式,在我国境内吸纳客户,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是非法的。根据监管部门1994年发布的《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任何未经批准的机构不得擅自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外汇管理部门一直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

上述活动很多不受国内法律保护,出国维权困难,更是夹杂很多骗局,好买基金提醒投资人朋友一定注意辨识、多些安全意识。

8)仿冒假冒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

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对合法机构,特别是实力雄厚、市场影响大的机构的信赖,使用与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近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或者假借与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甚至直接假冒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名义进行诈骗。不法机构通常借用异地合法机构之名,利用投资者不方便进行现场核实以实施诈骗行为,提高诈骗成功的机会。

好买基金也再提醒下:证券期货基金业务是需要经营资质的,广大投资人在投资时需谨慎选择合法机构(可以到证监会官方网站上查找监管目录),去持牌机构购买服务,坚持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

您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询查询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或者向当地证监局核实相关机构和人员信息。

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

9)非法集资等。

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常见套路:

①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②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③混淆投资概念,加大识别难度。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④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非法集资看似隐蔽,但仍然有着鲜明的特点,好买基金也提醒广大投资人朋友们:非法集资要辨明,擦亮双眼,拒绝“高返利”“高回报”的诱惑,避开非法集资的套路,守护自身的财产和信用安全!